臺北市政府工務局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推出「臺北市種植景觀作物獎勵要點」,鼓勵土地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在關渡平原及都市計畫農業區、保護區的私有土地種植景觀作物,以促進土地多元發展並增進都市綠美化。符合資格的申請人,經審查核定後,可依景觀作物成活率獲得每公頃最高 120,000 元的獎勵金,若田間管理良好,另有最高 10,000 元的額外獎勵。申請期間為 2026/05/01 至 2026/07/31,需備妥相關文件以掛號郵寄方式向工務局提出申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土地位於關渡平原區域及臺北市都市計畫範圍內農業區、保護區之私有土地;種植景觀作物土地連接面積須達 5,000 平方公尺以上,且適合栽植景觀作物、可集中規劃與管理;種植景觀作物位置應有交通可及性及具有景觀效益;種植景觀作物位置維護管理方便且無傳染性病蟲害發生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土地所有權人;土地使用人
・不可申請:已獲其他機關同性質獎勵或補助;以詐欺或其他不正方法申請獎勵或申請資料有隱匿或虛偽等不實情事;未依規定於核定之種植期間、地點、面積及景觀作物種植,或於核定種植期間內種植其他作物;除因天然災害或其他因素經工務局同意外,擅自於種植期間內任意移除經核定種植之景觀作物;申請人於種植期間內喪失土地所有權或使用權;違反本要點或其他法律規定
・景觀作物獎勵金:景觀作物成活率達 50 % 以上者,按核定種植面積每一公頃核發 120,000 元
・景觀作物獎勵金:景觀作物成活率未達 50 % 者,按核定種植面積每一公頃核發 105,000 元
・景觀作物獎勵金:因法令限制或其他不可抗力之事由致成活率未達 50 % 者,按核定種植面積每一公頃仍核發 120,000 元
・田間管理獎勵金:評核結果為 A 等級者,每公頃核發 10,000 元
・田間管理獎勵金:評核結果為 B 等級者,每公頃核發 5,000 元
・核定種植面積未達 1 公頃部分,依比例核發
・申請方式:以掛號郵寄至工務局公園大地科(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東南區)提出書面申請(以郵戳為憑)
・注意事項:獎勵金預算額度為 600,000 元,如預算用罄得公告停止受理申請。申請文件及附件資料不論是否核予獎勵,本局均不予退還
最高120,000元
2026/05/01 ~ 2026/07/31
申請書、地籍圖、申請日前三個月內土地登記謄本、土地使用同意書(土地使用人應檢附)、有效期限內租賃契約書(土地使用人如係承租人,並應檢附)、依法核准設立之證明文件(申請人如為法人或非法人團體,並應檢附)、金融機構匯款帳號影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切結書、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A-事前揭露
電話:(02) 2720-8889 轉 6763 或 6760|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上午 8:30 至下午 5:30,例假日及國定假日休息
實際種植期間由工務局核定後通知申請人。申請人為多人時,應選定其中一人為代表人。申請獎勵之土地如為共有者,申請人應為全體共有人。田間管理獎勵金若實際耕作人為二人以上,按人數平均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