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
・國家食農教育傑出貢獻獎旨在獎勵對食農教育有卓越貢獻的個人、團體及政府機關。此獎項每兩年辦理一次,分為個人組、團體組和政府組。個人組特優獎可獲 300,000 元獎金及獎座,團體組特優獎可獲 300,000 元獎金及獎座,政府組則頒發獎座。申請者需在報名日之前兩年內有相關事蹟,並依其身分向戶籍地、任職地或主事務所所在地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報名,中央機關則由所屬機關推薦。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具有食農教育之規劃、宣傳推廣及輔導陪伴等相關實務,績效卓著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中華民國國民(個人組);依法設立二年(含)以上之法人團體(團體組);民營事業(團體組);學校及幼兒園(團體組);社區(團體組);政府機關(構)及公營事業機構(政府組)
・不可申請:獲獎人或獲獎團體屬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之適用對象者,不發給獎金
・個人組特優獎:獎金 300,000 元及獎座一座
・個人組優等獎:獎座一座
・團體組特優獎:獎金 300,000 元及獎座一座
・團體組優等獎:獎座一座
・政府組特優獎:獎座一座
・政府組優等獎:獎座一座
・申請方式:個人組向戶籍地或任職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報名;團體組向登記所在地或主事務所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報名;政府組直轄市、縣(市)政府所屬機關向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報名,中央各機關則由中央各機關向中央主管機關推薦
・注意事項:本獎勵每二年辦理一次
最高300,000元
電話:(02)2312-4683|地址:100臺北市南海路37號
文案未列出明確申請期間及應備文件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