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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度新竹市停車場用地地價稅優惠

財經金融 新竹市

【主辦單位】

新竹市稅務局

【內容簡介】

・新竹市稅務局提供土地所有權人將閒置土地規劃為收費停車場時,可申請地價稅優惠稅率。此優惠適用於供公眾使用且非臨時路外停車場的用地,並需依停車場法取得停車場登記證。申請核准後,地價稅可按 10‰ 特別稅率課徵,相較於一般用地稅率可節省稅金。土地所有權人應於每年地價稅開徵 40 日前(即 9 月 22 日前)提出申請,逾期則自次年適用。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土地所有權人;設置供公眾使用之停車場用地;依停車場法規定取得停車場登記證;停車場不得為臨時路外停車場
・不可申請:臨時路外停車場用地(自 2011/06/08 以後提出申請者不再適用);已核准適用者,停車場核准設置年限屆滿之次年起,恢復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除非重新申請換發停車場登記證並重新提出申請)
・地價稅優惠:按 10‰ 特別稅率課徵(一般用地稅率為 10‰ ~ 55‰)
・申請方式:向新竹市稅務局提出申請
・注意事項:逾期申請者,自申請之次年開始適用。停車場登記證核准年限屆滿需重新申請換發,並於當年度 9 月 22 日前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重新提出申請,才可繼續適用優惠稅率。

【期間】

每年 9/22 前

【應備文件】

停車場登記證(首次申請)、相關證明文件(停車場登記證核准年限屆滿後重新申請時)

【聯絡方式】

電話:03-5225161 分機 425, 03-5225161 轉 422-437, 0800-000321, 1999市民服務專線|地址:300197新竹市東區中央路112號|服務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 08:00~12:00,13:00~17:00 (1F全功能櫃臺中午不打烊)

【注意事項】

頁面附件提供多國語言的「兩處住宅節稅」資訊,與網頁本文的「停車場地價稅優惠」為不同福利,未納入主要描述。

資料來源:https://www.hcct.gov.tw/ch/home.jsp?id=19&parentpath=0,2&mcustomize=taxnews_view.jsp&dataserno=202505120001&t=TaxNews&mserno=20150925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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