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社會局提供長期照顧交通接送服務,協助實際居住於臺北市且經評估為長照需要等級第二級(含)以上的市民,往返居家與醫療院所進行就醫或復健。服務對象包含 65 歲以上老人、55 至 64 歲原住民、身心障礙者,以及 50 歲以上失智症者。本服務每月提供 1,680 元的交通額度,其中中低收入戶僅需自付 10 %,一般戶則自付 30 %。民眾可洽臺北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或撥打長照專線 1966 諮詢。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實際居住本市;長照需要等級(CMS)第2級(含)以上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65 歲以上老人;55 ~ 64 歲原住民;身心障礙者;50 歲以上失智症者
・交通接送服務:每月額度 1,680 元
・中低收入戶自付:10 %
・一般戶自付:30 %
・申請方式:洽臺北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或撥打長照專線 1966 諮詢
・注意事項:每日 06:00 為首班車, 20:30 為末班車, 早上 8 時前使用者上車地點需為本市轄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