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社會局社會救助科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提供市民醫療費用補助,旨在減輕因傷病就醫的經濟負擔。本補助適用於在全民健保特約醫療院所就醫的臺北市市民,主要對象包含低收入戶、經社會局保護安置者,以及自付醫療費用達 20,000 元以上的中低收入戶或符合特定收入與動產、不動產標準的嚴重傷病患者。申請人需符合相關資格條件,經審核後可獲得醫療費用補助。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設籍臺北市之市民;於全民健保特約醫療院所就醫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為低收入戶之傷、病患;經社會局予以保護、安置;自付醫療費用達 20,000 元以上,且為中低收入戶之嚴重傷、病患;自付醫療費用達 20,000 元以上,且患嚴重傷、病,所需醫療費用非其本人或扶養義務人所能負擔,並符合以下所有條件: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不超過 39,960 元(115年度標準);全家人口之動產,扣除全民健康保險自行負擔之醫療費用後,平均每人不超過 160,000 元(115年度標準);全家人口之不動產合計不超過 9,920,000 元(115年度標準)
・醫療費用補助:依個案狀況及資格核定
・申請方式:請點擊網頁上的「點我去申請」連結或前往臺北市政府社會局社會救助科辦理,線上申請連結為 https://dosw.gov.taipei/cp.aspx?n=4F6E5F7925A8C7CE
20,000元
電話:(02)2720-8889 #2323|地址: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服務時間:每週一至週五 09:00-17:00
文案未列出申請期間、活動期間及應備文件清單。醫療費用補助金額未明確列出,僅說明申請條件及自付醫療費用門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