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提供老人健保自付額補助,每人每月最高可補助 826 元。此補助主要針對 65 歲至 69 歲的中低收入老人,或符合特定設籍、居住時間、所得稅率及未獲其他全額補助條件的 65 歲以上老人(原住民為 55 歲以上)。申請人需符合相關資格,並可透過線上連結了解詳細申請流程。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65-69歲之中低收入老人;符合以下所有條件:/年滿65歲之老人或年滿55歲之原住民/設籍並實際居住臺北市滿1年(最近1年內居住國內之時間合計滿183天)/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最近1年綜合所得總額合計未達申報標準或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20%者(申報老人為受扶養人之納稅義務人有上開情事者,亦同)/未獲政府機關健保自付額之全額補助者
・老人健保自付額補助:每人每月至多補助 826 元
・申請方式:請參考「申請流程與相關檔案連結」頁面(https://dosw.gov.taipei/cp.aspx?n=22B00B4927757FFE)
826元
電話:(02)2720-8889 轉 1687 或 1663~1695|地址:110204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服務時間:每週一至週五 09:00-17:00(12:30-13:30 為午休時間)
實際申請流程與應備文件需參考外部連結頁面,本頁面未提供。文案未列出申請期間與活動期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