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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度高雄市大林蒲遷村安置計畫福利與補償

綜合津貼 高雄市

【主辦單位】

高雄市政府、經濟部

【內容簡介】

・高雄市政府與經濟部共同推動「新材料循環產業園區」開發及「大林蒲遷村安置計畫」,為受影響的高雄市小港區大林蒲地區居民提供多項福利與補償。這項計畫旨在改善居民生活環境,並提供多元安置方案。福利內容包含針對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的人口遷移救濟金、提供專案社會住宅(弱勢關懷戶可享前 3 年免租金),以及未選擇社會住宅的弱勢族群每人 100,000 元津貼。此外,計畫也涵蓋中低收入戶的健保費補助、學雜費減免,以及低收入戶、中低收入老人、身心障礙者的各項生活補助與房屋租金補貼。這些措施旨在保障居民的居住權益與生活穩定,並確保補償金不影響其既有福利資格。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設籍於高雄市小港區鳳林里、鳳森里(部分)、鳳源里、鳳興里、鳳鳴里(部分)及龍鳳里(部分)沿海六里之居民;土地所有權人(針對土地一坪換一坪方案);同意協議價購者(針對人口遷移救濟金、弱勢族群津貼、社會住宅保留比例);遷村基準日(2019/10/08)前於大林蒲遷村地區設籍且實際遷村時仍在籍者(針對專案社會住宅);申請專案社會住宅者,其家庭年所得總額按家庭成員人數平均分配,每人每月不超過當年度最低生活費 4 倍;申請專案社會住宅者,符合內政部社會住宅申請資格;具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或身心障礙生活補助資格者(針對弱勢族群相關補助)
・不可申請:申請專案社會住宅者,已享有政府提供之住宅貸款利息或租金補貼(大林蒲遷村安置計畫發給之租金補貼及房租特別津貼除外);申請專案社會住宅者,已承租社會住宅與政府興辦之出租住宅
・人口遷移救濟金: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發給法定人口遷移費金額的 2 倍
・社會住宅:提供合計 2,000 戶專案社會住宅,供符合資格之土地所有權人申請租住
・弱勢族群社會住宅租金:關懷戶前 3 年免租金
・弱勢族群津貼:未選擇入住社會住宅者,每人 100,000 元
・中低收入戶全民健保應自付保險費補助:未滿 18 歲兒童及少年與 70 歲以上長者全額補助;18 歲以上民眾補助 50 %
・中低收入戶就學學雜費減免:就讀國內高中(職)以上減免 60 %
・低收入戶家庭生活補助:第一類列冊人口每人每月 13,753 元;第二類每戶每月 6,825 元;第三類(春節、端午、中秋)每節每戶 2,313 元
・低收入戶春節慰問金:單身每戶 2,000 元;有眷每戶 3,000 元
・低收入戶子女生活扶助:第二、三、四類戶內未滿 15 歲者或 15-18 歲仍就讀國中者,每人每月 3,008 元
・低收入戶就學生活扶助:第二、三、四類戶內 25 歲以下子女就讀高中(職)以上學生,每人每月 6,825 元
・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未達最低生活費 1.5 倍者,每人每月 8,329 元;達最低生活費 1.5 倍以上且未超過 2.5 倍者,每人每月 4,164 元
・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列冊低收入戶之極重度、重度及中度障礙者,每人每月 9,485 元;輕度障礙每人每月 5,437 元
・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列冊中低收入戶之極重度、重度及中度障礙者,每人每月 5,437 元;輕度障礙者每人每月 4,049 元
・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非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之極重度、重度及中度身心障礙者每人每月 5,437 元;輕度障礙者每人每月 4,049 元
・身心障礙者房屋租金補貼:按月每坪補貼 200 元,以租金總額 50 %為上限,單身家庭最高補貼 7 坪,二口家庭最高補貼 12 坪,三口以上家庭最高補貼 17 坪
・申請方式:洽詢大林蒲遷村服務中心,或由諮詢專員到府解說
・注意事項:領有遷村各項補助或救濟之低收入、中低收入、中低收老人生活津貼及身障補助等弱勢家戶,3 年內免將補償救濟費用計入福利資格年度調查之家庭動產計算

【金額/折扣】

最高100,000元

【聯絡方式】

地址:高雄市小港區中油康樂活動中心(大林蒲遷村服務中心)|服務時間:每日 8:30 到晚上 8:00(大林蒲遷村服務中心)

【注意事項】

實際補助內容在附件,頁面本身為會議預告。本福利為高雄市大林蒲地區因新材料循環產業園區徵收案而衍生的遷村安置計畫,包含多項補償與福利措施,非單一申請期間。身心障礙者房屋租金補貼的申請日期為每年 12 月份,但此為一般性補助,非大林蒲專案。

資料來源:https://lud.nlma.gov.tw/%E6%9C%83%E8%AD%B0%E9%A0%90%E5%91%8A.html?view=meeting&layout=detail&catid=10&checkid=1&meeting_id=3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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