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政府提供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的失能長者機構安置服務。凡年滿 65 歲以上,經嘉義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需接受長期照顧機構服務,且家庭總收入符合社會救助法規定標準的重度或中度失能老人,皆可提出申請。此補助旨在協助符合資格的長者獲得適當的機構照護,減輕家庭負擔。申請人可透過線上或臨櫃方式,向嘉義市各區公所或里辦公處辦理。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年滿 65 歲(含)以上;經嘉義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需接受長期照顧機構服務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每人每月未達社會救助法規定最低生活費 1.5 倍之重度失能老人;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每人每月未達社會救助法規定最低生活費 1.5 倍之中度失能老人,經評估家庭支持系統,確有進住必要者
・機構安置服務:提供符合資格之失能老人入住嘉義市政府委託辦理之長期照顧機構
・申請方式:線上申辦、臨櫃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