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政府社會處
・嘉義市提供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旨在協助設籍並實際居住於嘉義市、且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的市民。此補助依申請人的低收入戶身份及身心障礙程度,每月核發 3,500 元至 8,200 元不等。申請對象需符合家庭總收入未達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 2.5 倍,且未獲安置於社會福利機構等規定。申請人需備妥戶籍謄本、郵局存摺影本、印章及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等文件,前往東區或西區公所及各里辦公處臨櫃辦理。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設籍且實際居住嘉義市;於嘉義市領有身心障礙手冊;家庭總收入平均未達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 2.5 倍;未獲安置於社會福利機構、精神復健機構或護理之家及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譽國民之家
・不可申請:已領有政府提供之其他生活補助或津貼者(低收入戶生活補助及榮民院外就養金不在此限);每月領取政府核發之各種補助合計超過行政院核定之基本工資者
・列冊低收入之極重度、重度及中度身心障礙者:每人每月核發 8,200 元
・列冊低收入之輕度身心障礙者:每人每月核發 4,700 元
・非列冊低收入之極重度、重度及中度身心障礙者:每人每月核發 4,700 元
・非列冊低收入之輕度身心障礙者:每人每月核發 3,500 元
・申請方式:臨櫃辦理
・注意事項:同時符合申請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及政府所提供其他生活津貼要件者,僅能擇一領取(低收入戶生活扶助及榮民就養金不在此限)。詳細承辦機關聯絡資訊請參考網頁。
最高8,200元
全戶戶籍謄本正本(含原始謄本)、郵局存摺封面影本、申請人印章、身心障礙手冊(證明)正反面影本及其他證明文件
電話:(05)225-4321(嘉義市政府社會處)|地址:60006 嘉義市東區中山路199號(嘉義市政府社會處)
頁面最後更新日期為 2021/02/02,申請期間未明確列出。
資料來源:https://socialwelfare.chiayi.gov.tw/People/CaseInfo/33/20200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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