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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幼兒臨時托育費用補助

教育文化 新竹市

【主辦單位】

新竹市政府

【內容簡介】

・新竹市政府提供幼兒臨時托育費用補助,旨在減輕弱勢家庭的經濟負擔,並紓緩家庭照顧壓力。本補助適用於設籍並實際居住新竹市的幼兒,其父母、監護人或實際照顧者若符合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因懷孕生育遭遇困境的少年,或因臨時、特殊事件需送托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兒童,或經社工評估無力撫育的幼兒家庭。符合資格者可依類別獲得每小時 100 元或 120 元的補助,每年最高補助 240 小時。申請人應於托育事實結束後的次月 5 日前,或於當年度 12 月 31 日前(12 月案件),備齊文件向新竹市政府社會處提出申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幼兒設籍並實際居住新竹市;幼兒需送請領有居家式托育服務登記證書之托育人員(不含親屬托育人員)或本市立案托嬰中心照顧之臨時托育者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申請人為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之父母或監護人,且幼兒未滿 6 歲,因參加職業訓練、求職或家庭遭遇變故致無法自行照顧;申請人為因懷孕或生育而遭遇困境之少年,且幼兒未滿 6 歲,因參加職業訓練、求職或家庭遭遇變故致無法自行照顧;申請人為特殊境遇家庭,且幼兒未滿 6 歲,因參加職業訓練、求職或家庭遭遇變故致無法自行照顧;幼兒為未達就學年齡之疑似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兒童,或已達就學年齡經鑑定安置輔導委員會同意暫緩入學之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兒童,且父母或監護人因臨時或特殊事件需送托;幼兒經新竹市政府社工評估無力撫育,且無扶養義務人或扶養義務人無力維持其生活
・不可申請:同一事故或托育時段已依其他法令取得政府扶助或補助
・臨時托育費用補助(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懷孕生育困境少年):每小時補助 100 元,每年最高補助 240 小時
・臨時托育費用補助(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兒童家庭):每小時補助 120 元,每年最高補助 240 小時
・申請方式:向新竹市政府社會處婦女兒童少年福利科提出申請
・重要時間點:審核通過後,20 日內匯入申請人帳戶
・注意事項:本項補助超過半小時、不滿 1 小時者以 1 小時計,未達半小時者以半小時計

【金額/折扣】

最高120元

【期間】

應自托育事實結束後的次月 5 日前,惟12月之申請案件,需於當年度12月31日前

【應備文件】

申請表、3 個月內之幼兒全戶戶籍謄本(如父、母、監護人或實際照顧者未與幼兒同戶籍,則需檢附身分證影本)、托育契約書及受托單位托育日誌影本、有效期限內低收入戶證明、有效期限內中低收入證明、有效期限內特殊境遇家庭證明、申請人家庭最近 1 年之各類所得、財產及稅籍資料、幼兒 1 年內發展遲緩證明或有效期間內身心障礙證明文件、參加職業訓練或求職證明文件、最近 3 個月內家庭遭遇變故證明、社工評估報告、領據及申請人郵局存簿封面影本、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聯絡方式】

電話:03-5352386#802|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8:00~12:00,13:00~17:00

【注意事項】

申請期間為動態日期,依托育事實結束日計算,並有年度截止日。對象類別(三)經社工評估者,文案未明確列出其補助標準,但應適用上述兩類補助標準之一。頁面未提供社會處婦女兒童少年福利科的具體地址。

資料來源:https://kidcare.hccg.gov.tw/parenting/Parenting_ArticleGuestCtrl?Action=Page1BS&FParentId=A_Welfare2&Id1=A_Welfare2_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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