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政府教育處
・新竹市政府教育處提供學前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幼兒交通費補助,設籍並就讀於新竹市公私立幼兒園、經鑑定列冊且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並因無法自行上下學需專人專車接送的幼兒可申請。若幼兒園未提供免費交通車服務,或交通車容量不足,每人每月可獲 800 元交通費補助。申請人需持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影本向就讀幼兒園提出申請,經市府審查後,補助款將核撥至幼兒園代為轉發家長。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經新竹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列冊之幼兒;設籍並就讀於新竹市公、私立幼兒園;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無法自行上下學,須由專人專車接送;幼兒園(機構)未提供免費交通車之服務,或雖有提供交通車但扣除交通車乘坐容量後仍無法服務;前項支持服務須納入特殊教育幼兒個別化教育計畫(IEP)之中
・交通費補助:上課期間每人每月 800 元,不足一個月以一個月計
・申請方式:持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影本向就讀幼兒園提出申請,由幼兒園將有關證件及資料報市府審查後,補助經費核撥各幼兒園,由園所代為轉發家長
800元
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影本
電話:03-5216121#264|地址:30051新竹市中正路120號|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8:00 ~ 12:00,13:00 ~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