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政府教育處
・新竹市政府教育處提供學前特教補助,對象為設籍新竹市、2足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的身心障礙幼兒,且經鑑輔會鑑定安置通過並就讀特定機構者。補助額度依就讀機構性質而異,就讀私立教保服務機構或立案私立社會福利機構者,每人每學期可獲 7,500 元;就讀公立社會福利機構者,每人每學期可獲 3,000 元。申請方式是由幼兒家長向幼兒園或機構提出,再由園所透過幼生管理系統向新竹市教育處申辦,經審核通過後,補助款將核撥至園所並由其轉發給家長。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2足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之身心障礙幼兒;經各(縣)市鑑輔會鑑定安置通過;就讀私立教保服務機構、立案私立社會福利機構或公立社會福利機構者
・就讀私立教保服務機構補助:每人就讀 1 學期,補助 7,500 元
・就讀立案私立社會福利機構補助:每人就讀 1 學期,補助 7,500 元
・就讀公立社會福利機構補助:每人就讀 1 學期,補助 3,000 元
・申請方式:由幼兒家長向幼兒園(機構)提出申請,由幼兒園(機構)至幼生管理系統提出申辦,經本市教育處審核通過後,補助款核撥入園所,由園所(機構)代為轉發家長
最高7,500元
電話:03-5216121#264|地址:30051新竹市中正路120號|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8:00~12:00,13:00~17:00
申請期間與活動期間文案未列出明確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