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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長期照顧服務

醫療健康 臺北市

【主辦單位】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內容簡介】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提供長期照顧服務,旨在建構整合健康與社會福利系統的長照服務網絡,以因應高齡化社會需求,並作為臺北市長期照顧資源的單一入口。服務對象為設籍並實際居住於臺北市的失能長者、身心障礙者、失智症患者及特定病患。服務內容包含專業諮詢、個案家訪評估、擬定個人化長期照顧計畫,以及提供居家服務、日間照顧、居家護理、復健、環境改善、餐飲、喘息、交通接送及住宿式機構等多元服務。此外,頁面也提及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的申請資格與應備文件,協助符合條件的民眾減輕稅務負擔。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設籍並實際居住於臺北市的居民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65 歲以上失能長者;具身心障礙證明者;55 歲以上失能原住民;失智症患者;經全民健康保險出院後急性醫療照護(PAC)計畫評估為衰弱高齡者
・諮詢服務:由專業照管專員提供長期照顧服務相關諮詢與資訊
・個案家訪評估:由專業照管專員到府進行失能評估並釐清實際需求
・擬定長期照顧計畫:提供居家服務、日間照顧、居家護理、社區及居家復健、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營養餐飲、喘息服務、交通接送服務及住宿式機構服務等
・出院準備服務:協助病患於急性醫療結束後,及早銜接長期照顧服務
・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提供個人綜合所得稅扣除額(金額未列)
・申請方式:請洽臺北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或撥打 1966

【應備文件】

外籍看護工雇主:當年度有效聘僱許可函影本、長照服務 2.0 使用者:當年度長期照顧服務繳費收據影本、住宿式長照機構使用者:當年度入住合法長期照顧機構滿 90 天之繳費收據影本、經評估符合聘僱外籍看護工資格之家庭照顧者:診斷證明書影本(需於次年 6 月 1 日前取得)、特定身心障礙重度等級(重度或極重度)符合聘僱外籍看護工資格者:2019 年身心障礙證明或鑑定報告影本

【聯絡方式】

電話:1966|地址:臺北市中山區錦州街 233 號

【注意事項】

文案未列出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的具體金額。頁面未提供長期照顧服務的申請期間與活動期間。

資料來源:https://english.doh.gov.taipei/cp.aspx?n=64E43555801A6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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