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勞動局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提供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費用補助,旨在減輕設籍臺北市的失業勞工家庭經濟負擔。本補助適用於子女就讀高中職或大專院校的家庭,依學校性質和學制提供不同金額的補助,從每名 5,000 元至 35,800 元不等。申請人須符合特定期間的非自願離職資格,並檢附相關文件,經審核通過後,補助款項將直接撥入申請人指定帳戶。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申請人須設籍臺北市;申請人須為失業勞工;申請人須符合 2025/10/01 ~ 2026/03/31 期間非自願離職;申請人子女須就讀高中職或大專院校;若申請人屬離婚且無子女監護權,須確實有獨自扶養在學子女之事實
・不可申請:已獲教育部高中職免學費補助者;已領私立大專學雜費減免 17,500 元者;重複請領政府各類學雜費減免優待者(需擇一請領)
・公立高中職學生(含五專前三年)就學費用補助:每名 5,000 元
・私立高中職學生(含五專前三年)就學費用補助:每名 12,000 元
・公立大專院校學生(含五專後二年)就學費用補助:每名 13,600 元
・私立大專院校學生(含五專後二年)就學費用補助:每名 35,800 元
・申請方式:填寫申請書並檢附相關文件,經核定後撥入申請人帳戶
・注意事項:補助款項限撥入申請人帳戶。申請人同意必要時由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向國稅局或財稅資料中心查詢本人及配偶所得資料。申請書及相關文件不予退還,若有偽造不實或提供不正確資料,須繳回原領補助款並負法律責任
最高35,800元
2026/02/01 ~ 2026/06/30
申請人金融機構存摺影本
文案未明確列出申請期間,僅提供申請書填寫日期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