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勞動局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推出「115年度補助事業單位於員工育兒期間減少工時實施計畫2.0」,鼓勵並補助設籍臺北市的事業單位,讓員工在育兒期間能彈性調整工時。本計畫旨在協助家長兼顧職涯與育兒,員工每日可減少 1 小時工時(晚 1 小時上班或早 1 小時下班)以親自接送 12 歲以下子女,且薪資不減少。政府將補貼雇主每名受僱者減少工時薪資的 80 %,每名員工最高補助 15,000 元,每家事業單位最高可獲 200,000 元補助。申請期間為 2026/03/01 至 2026/06/30,事業單位需至少實施 3 個月,每月至少 10 日減少工時。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事業單位登記設立於臺北市;受僱員工設籍在臺北市;受僱員工為全時工作者(符合勞基法第30條);受僱員工薪資達最低工資;員工育有 12 歲以下子女;子女送托於合格立案托兒機構、居家托育(保母)或於國民小學就讀,有親自接送需求
・不可申請:政府機關(構);受僱者為事業單位負責人或董監事;公司登記之負責人或委任經理人
・補助雇主每名受僱者實施時數薪資之 80 %
・每名受僱者,補助雇主最高 15,000 元
・每家事業單位最高補助 200,000 元
・申請方式:隨到隨審,發函通知後實施,實施完成後檢附相關資料辦理核銷
・重要時間點:經費核銷於 2027/02/17 前
・注意事項:計畫期間內至少需實施 3 個月,每單月應至少有 10 日減少工時,共計實施時數至少 30 小時。雇主應先全額給付薪資。減少工時 1 小時可延後 0.5 小時上班、提早 0.5 小時下班。減少工時性質為雇主免除勞工提供勞務,不可要求員工以請假方式為之
最高200,000元
申請:2026/03/01 ~ 2026/06/30;活動:2026/03/01 ~ 2026/12/31
申請書、計畫書、名冊、身分證影本
電話:02-27208889 分機 7009;臺北市民當家熱線 1999 轉 7010、7009|地址:110204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 1 號 5 樓北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