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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0206震災家園重建救助

居住生活 花蓮縣

【主辦單位】

花蓮縣政府

【內容簡介】

・花蓮縣政府針對0206地震受災戶提供家園重建救助,協助因地震導致房屋倒塌或損壞的民眾重建家園。此計畫涵蓋重建救助金、購屋貸款利率差額補貼,以及租金補貼展延等項目。受災戶可依據計畫規定申請,例如雲門翠堤大樓、吾居吾宿大樓等受災戶,經審核後可獲得相應的救助金,以減輕經濟負擔並加速生活恢復正常。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0206地震受災戶;建築物倒塌或損壞達不堪居住程度者;經專業技師及建築師鑑定評估為紅色危險等級並張貼紅單者;經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鑑定評估為黃色危險等級者;涉訟受災戶需待刑事不起訴處分確定書後申請
・不可申請:已領取其他相同目的之安遷賑助或租屋賑助者;鄭美雲君因吾居吾宿住戶持續提告,其救助金暫緩發放
・重建救助金:吾居吾宿大樓-鄭○雲(祿旺機電)1 戶、雲門翠堤大樓-蘇○珠 1 戶、陳○印 2 戶,預計核撥 68,814,823 元
・購屋貸款利率差額補貼:補貼受災戶 20 年的購屋貸款利率差額
・租金補貼:符合資格者可展延 1 年 6 個月(18 期),預計經費 2,196,000 元
・建築物拆除經費:合法建築物以拆除面積每平方公尺 2,000 元予以補助;其他建築物以拆除面積每平方公尺 1,000 元予以救濟
・建築物修復及耐震補強:最高補助 3,000,000 元
・貸款利息補貼作業需配合貸款年限,時程長達 20 年;租金補貼將依照實際建物交屋後三個月截止;委員會已訂定建物「修復性」補助標準,但「階段性補強」補助標準尚待擬訂

【金額/折扣】

最高68,814,823元

【應備文件】

無罪判決確定書(涉訟受災戶)、同意書(請求縣府代為拆除危險建築物者)、房屋安全鑑定報書(未張貼黃紅單但有損壞者)

【注意事項】

文案未列出明確的申請期間和活動期間。實際補助內容分散於多份會議紀錄附件中。

資料來源:https://0206.hl.gov.tw/News.aspx?n=3035&sms=10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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