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二○六震災災害捐款管理委員會
・花蓮縣政府為協助2018年2月6日地震受災民眾重建家園,特別設立「花蓮縣0206地震災害捐款管理及監督委員會」,負責統籌管理及運用各界捐款。此捐款專戶旨在提供受災者或因災間接受損者多元化的救助與重建服務,主要涵蓋生活扶助、醫療費用、子女教育、身心重建、災後建築物修復與重建、法律扶助等面向。委員會定期召開會議,審議各項救助計畫與經費撥付,確保善款能有效且公平地運用於災民的實際需求,協助其恢復正常生活。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0206地震災害受災者或因災間接受損者;經花蓮縣政府○二○六震災災害捐款管理及監督委員會核定符合各項救助計畫資格者
・生活扶助:辦理臨時或短期收容處所費用、租金補貼及其他慰問金等事宜
・醫療救助:辦理受災者醫療費用等事宜
・子女教育:辦理死亡者及重傷者子女教育費用等事宜
・身心重建:辦理受災者後續醫療、心理諮詢、生活重建及災區民眾健康管理費用等事宜
・災後建築重建:辦理建築物拆除工程費用、重建救助金、安心住宅或重建救助金等事宜(例如:每坪 110,000 元重建救助金,或依實際補助差額補發)
・災民法律扶助費用:補助受災民眾律師費及裁判費
・汽機車毀損補助:針對因地震房屋損毀導致汽機車報廢者,依殘值實施差額補助(例如:概估總金額 6,878,000 元,共 48 輛)
・購屋貸款利率差額補貼:針對未設籍受災戶的購屋貸款利息差額補貼(例如:匡列費用 54,872,640 元)
・影響戶生活慰問金:針對受拆除工區影響的住戶發放慰問金(例如:每戶 20,000 元)
・公共設施修復與重建:經委員會核定之公共工程修復與重建項目(例如:忠烈祠修繕工程 2,601,398 元、美術館整建工程二期計畫 50,000,000 元、歷史建築美崙溪畔日式宿舍修復計畫 48,209,228 元、防災教育館裝修工程 18,000,000 元等)
・產業振興與觀光宣傳:經委員會核定之產業振興與觀光宣傳項目(例如:電視廣告 CF 宣傳案 5,872,500 元)
・救災所需費用:執行救災所需之相關費用
・申請方式:各項救助計畫需依花蓮縣政府○二○六震災災害捐款管理及監督委員會核定之個別計畫辦法辦理,詳情請洽花蓮縣政府相關單位
・重要時間點:本委員會自 2018 年設立,審議核定計畫共計 50 案,截至 2021 年 12 月仍有 24 案執行中。委員會已於近期任務達成,剩餘款項將轉入「花蓮縣重大災害民間賑災捐款專戶管理運用委員會」繼續追蹤督導
・注意事項:震災捐款之收支均應提本會審議,並將收支情形及積存數額上網公開徵信
最高54,872,640元
頁面本身為花蓮縣政府0206震災專區,主要提供災害捐款管理委員會的會議紀錄、作業要點及相關新聞稿等資訊。本福利描述為綜合性概述,實際福利內容、金額、對象、申請期間等細節分散於多份附件文件(會議紀錄及作業要點)中,且多數為已核定或已執行之過去計畫,無統一且明確的現行申請辦法。申請期間及活動期間因無明確通用日期故填 null。
資料來源:https://0206.hl.gov.tw/cl.aspx?n=3040#CCMS_Cont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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