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社會處
・花蓮縣政府針對0206地震中受災且涉訟的民眾,提供生活扶助費用。本項補助依據「花蓮縣0206地震受災民眾生活扶助實施計畫」辦理,旨在協助受災戶度過難關。申請者需在計畫公告實施日起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前提出申請。若為設籍於災害倒塌大樓的責任歸屬關係人,可在刑事判決確定後 6 個月內,持無罪判決確定書提出申請,經審核通過後可獲得生活扶助金。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花蓮 0206 地震受災民眾;涉訟之受災戶(例如:祿旺機電、蘇○珠、陳○印等)
・生活扶助費:共計 720,000 元(核予補助陳○印等三人受災戶)
・申請方式:依「花蓮縣 0206 地震受災民眾生活扶助實施計畫」第四點(八)辦理
・注意事項:設籍災害倒塌大樓之責任歸屬關係人者,得於判決確定後 6 個月內持無罪判決確定書提出申請
720,000元
即日起至 2018/06/30
無罪判決確定書(限設籍災害倒塌大樓之責任歸屬關係人)
文案未列出詳細申請辦法及聯絡資訊。此頁面為會議紀錄,實際補助內容分散於多個附件中。
資料來源:https://0206.hl.gov.tw/News.aspx?n=3043&sms=10341#CCMS_Cont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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