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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立中山高級中學校園場地開放使用優惠及免費服務

玩樂活動 基隆市

【主辦單位】

基隆市立中山高級中學

【內容簡介】

・基隆市立中山高級中學提供校園場地開放使用服務,包含普通教室、專科教室、視聽教室、電腦教室、活動中心、禮堂、體育館、風雨操場、網球場、羽球場、籃球場及田徑場等。其中,運動場及戶外球場於上課日、週休二日及例假日特定時段免費開放供社區民眾從事休閒運動。此外,申請長期使用校園場地連續達六個月的團體或單位,可依實際狀況享有場地費最高七折的優惠。申請人需於使用日七日前填具申請表向學校提出申請,並依收費基準繳交相關費用及保證金。此服務旨在活化校園空間,提供社區居民及團體多元的活動場地選擇。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活動內容限於教育活動、體育活動或其他不違背法令或善良風俗之活動;申請使用校園場地不得為營業行為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社區民眾(適用於免費使用運動場及戶外球場);申請長期使用校園場地連續達 6 個月之團體或單位
・不可申請:依其他法令委託營運管理或使用者;未依規定期限提出申請者;未依規定補正資料者;依第二十三點第二項規定不得申請使用者(例如:未遵期繳納使用規費、妨害公務、擅自轉讓、未經核准營業/招生/宣教/推銷、使用危險物品、危害健康/安全、違反要點規定或法令/公序良俗、未依核准時間或場地使用);曾因違反第二十三點第二款至第十款規定被撤銷或廢止核准者,一年內不得申請使用校園場地
・社區民眾免費使用運動場及戶外球場:於上課日 05:00 ~ 07:00、17:30 ~ 21:30;週休二日及例假日 05:00 ~ 21:30 開放
・校園場地長期使用優惠:連續使用達 6 個月之團體或單位,場地費最高可享 70 % 優惠
・申請方式:應於使用日 7 日前向學校提出申請,填具申請表
・展演場館、活動中心、禮堂、教室、會議室:上課日 08:00 ~ 12:00、13:00 ~ 19:30;週休二日及例假日 08:30 ~ 13:30;申請使用校園場地活動人數達 1,000 人以上應符合基隆市民間辦理大型群聚活動安全管理自治條例規定;申請使用校園場地,得要求申請人自費投保火險、公共意外責任險或其他與場地使用或活動有關之保險;申請使用校園場地應繳交保證金,金額不得低於申請使用之場地費 2 倍;市府其他單位機關、市府教育處暨所屬機關單位及學校申請使用校園場地,可免收或減收場地費、其他使用規費及保證金;使用校園場地之佈置、器材裝卸、預(排)演及善後清理時間,列入使用時間計算收費;申請人因故無法使用或變更日期,應於原核准使用日 7 日前向學校申請退費或變更日期

【金額/折扣】

免費

【期間】

申請:即日起(無公告截止);活動:即日起(無公告截止)

【應備文件】

申請表、申請人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住居所及電話號碼、委任書(委任代理人提出申請者)、符合相關法令之說明(需佈置會場、搭建臺架及使用電器設備者)

【聯絡方式】

電話:(02)24248191#30|地址:基隆市中山區文化路162號

【注意事項】

申請期間為即日起(無公告截止),但申請人需於使用日 7 日前提出申請。頁面主要為校園場地租借資訊,其中包含免費開放的戶外運動場地及長期租借的費用優惠,符合品牌優惠的定義。

資料來源:https://ksc.kl.edu.tw/items/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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