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稅捐稽徵處
・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提供房屋稅優惠政策,主要針對自住房屋及公益出租人提供稅率減免。對於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僅持有 1 戶且設籍於該自住房屋的民眾,可享房屋稅率 0.6% 的輕稅優惠。此外,符合資格的公益出租人或參與個人租賃住宅包租代管的房東,其合法房屋亦可適用 0.6% 的房屋稅率,並享有租賃所得 40% 的減稅優惠,以鼓勵提供社會住宅。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僅持有 1 戶房屋,且該房屋供自住使用、已辦竣戶籍登記,並符合臺北市都市計畫規定可作住宅使用;經認定為公益出租人,且房屋為合法房屋;參與個人租賃住宅包租代管,且房屋為合法房屋
・全國單一自住輕稅:房屋稅率為 0.6%
・公益出租減稅:房屋稅率比照全國單一自住相當稅率 0.6%
・個人租賃住宅包租代管減稅:租賃所得減稅 40%
・申請方式:相關稅務服務可洽臺北市稅捐稽徵處
電話:(02)2394-9211 (總處), 0800-000-321 (免付費)|地址:100207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8號11樓|服務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30、下午1:30~5:30 (上班時間), 上午8:30~下午5:30 (服務櫃檯)
頁面及附件主要說明稅務政策,未提供具體的申請流程、應備文件清單或明確的申請期間。稅率減免通常依據符合資格自動適用或需向稅捐機關申報。
資料來源:https://tpctax.gov.taipei/#base-cont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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