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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稅務局外國人及無戶籍國民房屋土地稅節稅優惠

財經金融 新竹市

【主辦單位】

新竹市稅務局

【內容簡介】

・新竹市稅務局針對持有中華民國居留證 (ARC) 的外國人、台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大陸地區人民及港澳居民,提供房屋稅與土地稅的節稅優惠。這項福利旨在減輕特定族群的稅務負擔,鼓勵其在新竹市安居樂業。申請者需確保其居留地址的土地及房屋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所有,且實際居住並已辦妥戶籍登記(或視同設籍),同時房屋不得出租或供營業使用。符合條件者,房屋稅自用住宅稅率最低可享 1% 的優惠,而土地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則為 2‰,相較於一般稅率可大幅節省稅金。欲申請房屋稅優惠者,應於每年 3/22 前提出;申請土地稅優惠者,則需於每年 9/22 前提出。請注意,若逾期申請,優惠稅率將延至次年度才能適用。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具備中華民國居留證 (ARC);居留地址的土地及房屋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所有;房屋實際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居住,且已辦妥戶籍登記 (或視同設籍);房屋未出租或供營業使用;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全國合計最多 3 戶房屋 (適用於房屋稅優惠);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受扶養親屬在全國僅有 1 處土地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 (適用於土地稅優惠);都市土地面積 ≤ 3 公畝 (約 300 平方公尺),非都市土地面積 ≤ 7 公畝 (約 700 平方公尺) (適用於土地稅優惠)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外國人;台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
・房屋稅優惠:自用住宅稅率 1.2%
・房屋稅優惠:全國僅有 1 戶自用住宅且現值低於一定金額者,稅率 1%
・土地稅優惠:自用住宅用地稅率 2‰ (一般用地稅率 10‰ ~ 55‰,至少相差 4 倍)
・申請方式:可透過線上申辦或親洽新竹市稅務局辦理
・重要時間點:房屋稅優惠申請截止日為每年 3/22;土地稅優惠申請截止日為每年 9/22
・注意事項:申請逾期者,將自次年度起適用優惠稅率

【期間】

每年 3/22 前 (房屋稅); 每年 9/22 前 (土地稅)

【聯絡方式】

電話:(03)522-5161 (總機); 0800-000-321 (免費服務電話,限辦公時間)|地址:300197新竹市東區中央路112號|服務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 08:00 ~ 12:00,13:00 ~ 17:00 (1F全功能櫃臺中午不打烊); QTax稅快辦 24 小時服務 (春節期間暫停服務)

【注意事項】

網頁本文主要提供一般稅務服務資訊,實際的房屋土地稅節稅優惠詳情來自附件 PDF 內容。網頁提供的應備證件為一般服務所需,非此特定稅務優惠申請文件。

資料來源:https://www.hcct.gov.tw/ch/home.jsp?id=615&parentpath=0,4&#maincont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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