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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稅務局兩地為家節稅優惠:房屋稅與地價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

財經金融 新竹市

【主辦單位】

新竹市稅務局

【內容簡介】

・這項福利由新竹市稅務局提供,旨在協助持有中華民國居留證(ARC)的外國人、台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大陸地區人民及香港或澳門居民,在新竹市享有房屋稅與地價稅的自用住宅優惠稅率。只要居留證地址的土地及房屋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所有,且實際居住未供出租或營業使用,即可視為已完成戶籍登記,進而申請優惠。符合資格者,房屋稅率可降至 1.2%(相較於非自用住宅的 2.6% ~ 4.8%),地價稅率則為 2‰(相較於一般用地的 10‰ ~ 55‰)。申請房屋稅優惠需在每年 3 月 22 日前提出,地價稅優惠則需在每年 9 月 22 日前提出,逾期申請將於次年度起適用新稅率。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持有中華民國居留證 (ARC);居留證地址之土地及房屋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所有;實際居住,未出租或供營業使用;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持有房屋不超過 3 戶;本人、配偶及未成年扶養親屬僅限 1 處適用地價稅優惠;申請地價稅優惠者,都市土地面積不超過 3 公畝 (300 平方公尺);申請地價稅優惠者,非都市土地面積不超過 7 公畝 (700 平方公尺)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外國人;台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
・房屋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1.2%
・特定情況房屋稅優惠稅率:1% (全國僅一戶自用住宅且現值低於規定者)
・地價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2‰
・申請方式:請於每年申請期限前向新竹市稅務局提出申請
・房屋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申請期限:每年 3/22 前;地價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申請期限:每年 9/22 前;若逾期申請,將於次年度起適用新稅率

【聯絡方式】

電話:(03)522-5161|地址:300197新竹市東區中央路112號|服務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 08:00 ~ 12:00,13:00 ~ 17:00 (1F全功能櫃臺中午不打烊)

【注意事項】

實際補助內容(金額、對象條件、申請期限)主要從網頁附件的 PDF 檔案中抽取,網頁本文僅為行政工作成果列表。附件內容為多國語言版本,但資訊一致。申請流程中未明確列出需提交的具體文件名稱。

資料來源:https://www.hcct.gov.tw/ch/home.jsp?id=357&parentpath=0,6,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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