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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嘉義市政府補助民眾設置防水閘門(板)

居住生活 嘉義市 期限 2025-12-31 已過期

【主辦單位】

嘉義市政府工務處

【內容簡介】

・嘉義市政府推出 114 年度防水閘門(板)設置補助,旨在協助嘉義市轄內曾有積淹水事實的合法建築物,於出入口設置防水閘門,以提升防洪能力。本補助以實際支用金額的 50 %為原則,單一申請案件最高補助 100,000 元,並依設置位置及寬度提供不同級距的補助金額。申請人需為建築物所有權人或經同意的住戶管理委員會,於施工前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所在區公所提出申請,並於施工完成後 30 日內申請查驗。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建築物位於嘉義市轄內具積淹水事實之合法建築物;申請人為建築物所有權人,或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報備有案之住戶管理委員會,或取得二分之一以上區分所有權人同意書
・不可申請:不符補助對象及條件;重複申請補助;已獲其他單位(機關)補助同一項目;經查驗為不合格或與核定內容不符,或未於指定日期辦理改善完成
・地下室車道出入口(單車道):最高補助 35,000 元
・地下室車道出入口(雙車道以上):最高補助 55,000 元
・一樓出入口寬度 1 公尺以下:最高補助 13,000 元
・一樓出入口寬度逾 1 公尺至 2 公尺以下:最高補助 21,000 元
・一樓出入口寬度逾 2 公尺至 3 公尺以下:最高補助 27,000 元
・一樓出入口寬度逾 3 公尺至 4 公尺以下:最高補助 39,000 元
・一樓出入口寬度逾 4 公尺至 5 公尺以下:最高補助 50,800 元
・一樓出入口寬度 5 公尺以上:最高補助 60,500 元
・申請方式:於施工前向建築物所在區公所申請補助。設置完成後 30 日內備齊文件向區公所申請查驗
・重要時間點:申請者應於設置防水閘門(板)完成後 30 日內備齊文件申請查驗,逾期不予補助
・注意事項:補助以實際支用數 50 %為原則。同一申請案件(地點,門牌)總補助金額不得超過 100,000 元。設置防水閘門(板)高度以 90 公分以上,高度不足 90 公分者按比例增減計算。不包含後續維護費用。受補助防水閘門(板)自查驗合格後需保管 5 年,若有遺失或損害經查屬實,補助金額應繳回市府。本年度預算總計 500,000 元,將依照申請時間順序依序給予補助至經費用罄為止

【金額/折扣】

最高60,500元

【期間】

申請:即日起至 2025/10/31;活動:即日起至 2025/12/31

【應備文件】

積淹水事實證明文件,或里長確認有積淹水事實之證明文件、合法房屋證明、申請表格(附件一)、收據(或發票)等支用單據、施工前後之照片、相關表格(附件三)、區分所有權人同意書(如適用)

資料來源:https://icmp-ws.chiayi.gov.tw/Download.ashx?u=LzAwMS9VcGxvYWQvNDI0L3JlbGZpbGUvMC8xMjQ5My8wMGVkOTFkNi01MzI1LTQ3YjctYmIyNC04OGI0NWYxYzUzNWQucGRm&n=MTE05bm05ZiJ576p5biC5pS%2f5bqc6KOc5Yqp5rCR55y%2b6Kit572u6Ziy5rC06ZaY6ZaAKOadvynkvZzmpa3opo%2fnr4QucG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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