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政府工務處使用管理科
・嘉義市政府工務處推出「113年度建築物弱層補強補助」,旨在協助嘉義市內符合特定耐震能力評估標準的私有建築物進行結構補強或修繕。此補助計畫提供三種補強方案(A、B、C),針對不同補強需求提供設計、監造及施工等相關費用補助,最高可達 4,500,000 元。申請對象為公寓大廈管理組織或建築物所有權人,需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及評估報告,經審查通過後即可獲得補助。本年度補助上限為 1 件,將依申請時間排定優先順序,額滿即截止。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建築物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申請補強方案A或補強方案B,其耐震能力初步評估結果危險度總分大於 30 分/申請補強方案C,其耐震能力初步評估結果危險度總分大於 45 分/耐震能力詳細評估結果為須補強或重建/經依災害後危險建築物緊急評估辦法第六條規定緊急評估有危險之虞,並已於建築物主要出入口及損害區域適當位置,張貼危險標誌/經執行機關認定有補強必要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申請補強方案A及補強方案B:公寓大廈已成立管理組織並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完成報備者,以管理組織主任委員或管理負責人為申請人;申請補強方案A及補強方案B:公寓大廈未成立管理組織者,應有區分所有權人數及區分所有權比率逾二分之一同意(區分所有權同意比率逾三分之二者,其人數不予計算),並推派一人代表為申請人;申請補強方案C:建築物非公寓大廈者,以建築物所有權人為申請人
・不可申請:欲辦理重建並已申請建造執照;住宅使用之比率未達二分之一之建築物(建築物作社會住宅使用者不受此限);申請補強方案A及補強方案B之建築物為單一所有權人(建築物作社會住宅使用者不受此限);公有建築物;經專業鑑定機構鑑定須拆除之高氯離子鋼筋混凝土建築物;申請結構補強已獲政府機關補助;經執行機關認定補強不具效益
・補強方案A(未滿 500 平方公尺):補助上限 3,000,000 元,不超過總補強費用 45 %
・補強方案A(500 平方公尺以上):基本補助上限 3,000,000 元,每增加 50 平方公尺補助增加 100,000 元,補助上限不超過 4,500,000 元,不超過總補強費用 45 %
・補強方案B:補助上限 4,500,000 元,不超過總補強費用 45 %
・補強方案C:依實際修繕金額補助,補助上限 500,000 元
・補助金額含設計、監造、施工及建築執照許可之簽證等相關費用,並得編列適當之修繕經費
・申請方式:向嘉義市政府工務處使用管理科提出申請
・重要時間點:113年度補助上限為 1 件,依申請時間排定優先辦理順序,受理額滿即截止
・注意事項:內政部委託機構「私有建築物弱層補強專案辦公室」提供技術諮詢服務,聯絡電話:02-6630-0237,[email protected]
最高4,500,000元
2024/07/11 ~ 2024/12/31
申請書、公寓大廈管理組織報備證明文件影本與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通過申請弱層補強補助之會議紀錄(公寓大廈已成立管理組織者)、建物登記謄本及區分所有權人同意文件(公寓大廈未成立管理組織者)、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及建築物權利證明文件(申請補強方案C者)、使用執照影本或其他合法建築物證明文件、耐震能力初步評估報告書影本或耐震能力詳細評估報告書影本(但建築物經執行機關依災害後危險建築物緊急評估辦法第六條規定張貼危險標誌者,免附)、其他文件
電話:05-2254321 #214|地址:嘉義市東區中山路199號2樓
資料來源:https://work.chiayi.gov.tw/News_Content.aspx?n=3920&s=828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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