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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度嘉義市震災張貼危險標誌住宅耐震弱層補強補助

居住生活 嘉義市

【主辦單位】

嘉義市政府工務處

【內容簡介】

・嘉義市政府工務處針對因 0403 花蓮震災而張貼危險標誌(紅單或黃單)的住宅,提供耐震弱層補強補助。此補助旨在協助受災戶強化建築物結構安全,降低未來地震風險。申請對象為嘉義市內符合條件的公寓大廈管理組織或建築物所有權人。補助金額依建築物類型和受損程度而異,最高可達每棟 22,500,000 元,且不超過總補強費用的 85 %。補助範圍包含設計、監造、施工及建築執照許可等相關費用。申請人需備妥相關文件,向建築物所在地的執行機關提出申請,並於核准後 3 個月內啟動補強作業。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住宅因 0403 震災依災害後危險建築物緊急評估辦法張貼危險標誌(紅色或黃色);建築物為住宅或集合式住宅;建築物供住宅使用占比率達二分之一以上;公寓大廈已成立管理組織並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完成報備者,以管理組織主任委員或管理負責人為申請人;公寓大廈未成立管理組織者,應有區分所有權人數及區分所有權比率逾二分之一同意(區分所有權同意比率逾三分之二者,其人數不予計算),並推派一人代表為申請人;非公寓大廈者,以建築物所有權人為申請人
・不可申請:欲辦理重建並已申請建造執照;公有建築物;經專業鑑定機構鑑定須拆除之高氯離子鋼筋混凝土建築物;申請其他結構補強已獲政府機關補助;經執行機關認定補強不具效益;已核撥補助款,未完成補強設計或補強工程;申請文件有隱匿、虛偽或假造等不實情事
・弱層補強補助:超過 6 層樓之公寓大廈,每棟補助上限 15,000,000 元,不超過總補強費用 85 %
・弱層補強補助:6 層樓以下公寓大廈,每棟補助上限 7,500,000 元,不超過總補強費用 85 %
・弱層補強補助:透天住宅,每棟補助上限 2,000,000 元,不超過總補強費用 85 %
・弱層補強補助:經執行機關認定特殊個案,且符合補助棟數為 2 棟以下之超過 6 層樓公寓大廈,張貼紅單且樓高 12 層樓以上者,每棟補助上限提高為 22,500,000 元,不超過總補強費用 85 %
・弱層補強補助:經執行機關認定特殊個案,且符合補助棟數為 2 棟以下之超過 6 層樓公寓大廈,張貼黃單且樓高 12 層樓以上未達 16 層樓者,每棟補助上限提高為 18,750,000 元,不超過總補強費用 85 %
・弱層補強補助:經執行機關認定特殊個案,且符合補助棟數為 2 棟以下之超過 6 層樓公寓大廈,張貼黃單且樓高 16 層樓以上者,每棟補助上限提高為 22,500,000 元,不超過總補強費用 85 %
・補助金額含設計、監造、施工及建築執照許可之簽證等相關費用,並得編列適當之修繕經費
・申請方式:向建築物所在地之執行機關提出申請
・注意事項:經核定補助之申請人應於 3 個月內執行設計、監造或施工等事項,逾期未辦理者撤銷補助資格,但經執行機關同意延長期限者不在此限

【金額/折扣】

最高22,500,000元

【應備文件】

申請書、公寓大廈管理組織報備證明文件影本(若已成立管理組織)、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通過申請弱層補強補助之會議紀錄(若已成立管理組織)、建築物權利證明文件(若未成立管理組織或非公寓大廈)、區分所有權人同意文件(若未成立管理組織)、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若非公寓大廈)、使用執照影本或其他合法建築物證明文件、因 0403 震災依災害後危險建築物緊急評估辦法張貼紅色或黃色危險標誌之證明文件、其他經執行機關指定之文件

【聯絡方式】

電話:05-2251999(陳情話務中心)、05-2254321(市府總機)|地址:60006 嘉義市東區中山路199號2樓

【注意事項】

申請期間和活動期間未明確列出具體起訖日期,僅說明「應自執行機關公告受理申請之日起一年內」。

資料來源:https://work.chiayi.gov.tw/News_Content.aspx?n=3920&s=913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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