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政府社會處提供身心障礙者租賃房屋租金及購屋貸款利息補貼。設籍新竹市並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若符合無自有住宅、租賃合法建物等條件,可申請租金補貼,依家庭人口數每月最高補助 20 至 44 平方公尺,上限為租金總額 50 %。若符合家庭總收入標準並購置合法房屋,可申請購屋貸款利息補貼,最高貸款額度 220 萬元,補助貸款利率差額。租金補貼隨時可申請,購屋貸款利息補貼則於每年 5 月辦理。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設籍並實際居住新竹市(申請購屋貸款利息補貼者,須購置新竹市合法房屋);領有新竹市核(換)發或註記之身心障礙證明;申請租賃房屋租金補貼者,其本人及其同住扶養者皆無自有住宅;申請租賃房屋租金補貼者,租賃之房屋為合法建物;申請購屋貸款利息補貼者,家庭總收入平均未達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標準四倍;申請購屋貸款利息補貼者,身心障礙者、配偶及其戶籍內之直系親屬均無自有住宅或僅有一戶於向新竹市政府提出申請日前五年內購買且辦有貸款之住宅,尚未全部清償
・不可申請:現已接受政府相關租金或貸款利息補貼;申請租賃房屋租金補貼者,現已獲政府補助住宿式照顧費用;申請租賃房屋租金補貼者,租賃之房屋屬公有房舍、平價住宅及社會住宅;申請購屋貸款利息補貼者,現已接受政府購屋貸款利息補貼或興建住宅費用補助
・租賃房屋租金補貼(單身家庭):每平方公尺 100 元,最高補助 20 平方公尺,並以租金總額 50 %為上限
・租賃房屋租金補貼(二口家庭):每平方公尺 100 元,最高補助 32 平方公尺,並以租金總額 50 %為上限
・租賃房屋租金補貼(三口以上家庭):每平方公尺 100 元,最高補助 44 平方公尺,並以租金總額 50 %為上限
・購屋貸款利息補貼(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 2,200,000 元
・購屋貸款利息補貼(年限):最長不超過 30 年;付息不還本之寬限期最長 5 年
・購屋貸款利息補貼(計算基準):補助身心障礙者原購屋承貸金融機構或郵局貸款利率與國民住宅基金提供部分利率之差額
・購屋貸款利息補貼(補助方式):符合規定者,憑繳款證明及身心障礙者郵局存摺封面影本請領補助,由新竹市政府逕撥付予身心障礙者本人
・申請方式:租賃房屋租金補貼隨時受理;購屋貸款利息補貼每年 05/01 ~ 05/30 受理,請洽新竹市政府社會處身心障礙福利科辦理
・購屋貸款利息補貼應以身心障礙者持有之住宅或與配偶、同戶籍之直系親屬共同持有之住宅作為貸款之抵押物;購屋貸款利息補貼之家庭總收入計算方式,應依社會救助法第四條至第五條之三及第四十四條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