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政府民政處透過各區公所調解委員會,提供民眾免費的民事與刑事糾紛調解服務。此服務旨在協助嘉義市民解決債權債務、房地產、婚姻、繼承、交通事故等各類爭議,避免訴訟程序,節省時間與費用。調解委員由地方公正人士擔任,經法院核定後的調解結果具有法律效力。民眾可向相關區公所調解委員會聲請,或透過線上系統辦理。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嘉義市市民;聲請調解之民事或刑事事件未在第一審法院辯論終結
・不可申請:民刑事事件已在第一審法院辯論終結者
・免費民事事件調解服務
・免費刑事事件調解服務
・申請方式:親洽嘉義市東區或西區調解委員會聲請;透過東區或西區線上調解聲請服務系統辦理
・注意事項:調解經地方法院核定後,當事人就該事件不得再行起訴、告訴或自訴;經法院核定之民事調解,與民事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經法院核定之刑事調解,以金錢給付或其他代替物有價證券之一定數量為標的者,其調解書具有執行名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