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政府為鼓勵民眾共同打擊貪瀆不法,特別設立檢舉貪瀆獎金。凡提供真實姓名、住址並具體舉報貪瀆案件,經查證屬實者,最高可獲得 1,000 萬元獎金。檢舉人身分將受到絕對保密,可透過專線電話、傳真、郵政信箱或電子郵件等多元管道提出檢舉。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提供真實姓名、住址及具體資料檢舉貪瀆;具備負責任心態
・不可申請:冒名檢舉或使公務員登載不實者
・檢舉貪瀆獎金:最高 10,000,000 元
・申請方式:可透過專線電話、傳真、郵政信箱或電子郵件提出檢舉
・注意事項:檢舉人身分絕對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