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政府
・嘉義市政府提供創業團隊獎勵補助金,旨在支持新創事業發展。符合資格的創業團隊可申請最高 400,000 元的補助,但補助款不得超過計畫總經費的 80 %。補助項目涵蓋人事費、消耗性器材及原材料費、設備使用費、委外費、行銷推廣費、場地租金及水電費、活動場地租金及佈置費等。申請團隊需提交負責人身分證影本及切結書,並詳述創業經營計畫及財務分析。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創業團隊代表人;創業團隊
・獎勵補助金:上限 400,000 元,且不超過計畫總經費之 80 %
・補助項目包含:人事費、消耗性器材及原材料費、設備使用費、委外費、行銷推廣費、場地租金及水電費用、活動場地租金及佈置費
・申請方式:填寫申請書並檢附相關文件後,向嘉義市政府提出申請
400,000元
負責人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切結書
文案為申請書格式,未明確列出申請期間與活動期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