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政府都市發展處推出「115年度嘉義市公寓大廈共用部分設施補助」,旨在協助嘉義市轄區內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或管理負責人,維護公共環境清潔、消防滅火器材、通道溝渠及其他公共安全相關設施。每案最高可獲 20,000 元補助,總預算為 600 萬元。申請期間為 2026/03/02 至 2026/04/30,申請人需備妥相關文件,郵寄或親送至嘉義市政府工務處使用管理科辦理。部分項目採二階段申請,且已申請其他消防安全設備維護修繕補助者不得重複申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本市轄屬各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或管理負責人;依法向嘉義市政府報備成立之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或管理負責人
・不可申請:115年度已申請本府消防局「嘉義市既設20年6樓以上集合住宅消防安全設備維護修繕補助」者;申請補助項目已獲其他機關(構)補助或重複申請;違反本辦法或其他法令之情事者
・補助經費:依實際申請金額覈實補助,最高核予 20,000 元
・公共環境清潔衛生之維持
・公共消防滅火器材之維護
・公共通道溝渠及相關設施之修繕
・其他經本府核定與公共安全有關之補助項目及設施
・總預算:6,000,000 元
・申請方式:郵寄寄送(收件時間以郵戳為憑)或逕送至嘉義市政府2樓工務處使用管理科
・注意事項:一階段申請項目之管理委員會付款憑證(正本收據、發票)日期需自 2026/01/01 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