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政策旨在規範衛生福利部南投教養院對年滿 18 歲以上、具重度至極重度心智障礙或多重障礙伴隨心智障礙者的收容安置服務。服務內容包含生活支持、情緒行為輔導、技能培養、職業支持、多元休閒、健康醫療照護、睦鄰關係與社會適應、福利資訊與家庭支持等。申請人需經地方政府轉介,並由教養院進行面談與評估,通過試住後方可正式入住。入住者需支付依中央主管機關標準訂定的照護費用,並繳交兩個月照護費作為保證金。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年滿 18 歲(含)以上;具重度至極重度心智障礙或多重障礙伴隨心智障礙
・不可申請:患有嚴重疾病,需要插管、胃造口或長期醫療照護;患有傳染病,可能導致群聚感染;經診斷患有嚴重疾病、身體退化或其他失能,且教養院無法提供適當服務的長期照護需求;服務使用者有危險行為,可能導致他人死亡或重傷,經服務使用者權益委員會決議解除收容;服務使用者患有傳染病,經隔離治療後仍無法治癒;服務使用者離院超過 90 天,且非因疾病或教養院要求而無法返院;服務使用者因刑事案件被法院判刑,或其行為會影響其他服務使用者安全;未能按時支付照護費用,且保證金不足以抵銷,經教養院正式通知後仍拒絕支付;服務使用者之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未通知教養院即變更戶籍或居住地,或規避對服務使用者的照護責任;服務使用者之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故意拒絕在服務使用者生病或緊急情況時照顧服務使用者;收容安置原因已不存在
・收容安置服務:提供生活支持、情緒行為輔導、技能培養、職業支持、多元休閒、健康醫療照護��睦鄰關係與社會適應、福利資訊與家庭支持等服務
・照護費用:依中央主管機關標準收取
・保證金:相當於 2 個月照護費用
・申請方式:需經地方政府轉介
・重度至極重度心智障礙者優先收容,且其人數應佔法定人數三分之二以上;入住時需與教養院簽訂契約;入住時需繳交兩個月照護費作為保證金;教養院每年會評估服務使用者需求並制定個別服務計畫;服務使用者需經一個月試住評估,必要時可延長一個月,僅限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