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縣環境保護局
・臺東縣政府為鼓勵民眾參與空氣污染防制,推動「臺東縣民眾檢舉汽車排放空氣污染物獎勵辦法」。凡民眾發現行駛於臺東縣轄區內有嚴重排煙污染之汽車,可透過書面、網路或電子郵件方式檢舉,並提供相關照片或影片佐證。經臺東縣環境保護局查證並通知檢驗後,若該車輛不符合排放標準或未依規定檢驗,檢舉人每案可獲得 300 元獎勵金。此辦法旨在提升空氣品質,鼓勵全民共同監督。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領有中華民國身分證之國民或合法居留的外籍人士;檢舉行駛於臺東縣轄區內有污染之虞的汽車;檢舉人應自發現有污染之虞汽車日起 15 日內提出檢舉;檢舉時需提供真實姓名、聯絡電話、地址、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或居留證統一證號;檢舉人對同一輛有污染之虞汽車,檢附三張以上可顯示汽車確為行進中之照片,每張照片均可判別拍攝日期及時間,且任一張照片可判別地點、車號及排煙污染情形嚴重供佐證;或檢附十秒至十五秒連續行進中未經剪輯之影片,且影片可清晰顯示拍攝日期、時間、地點、車號及排煙污染情形嚴重供佐證;所檢舉之汽車經本局通知檢驗不符合排放標準,或佐證照片或影片顯示之排煙污染情形經本局評定達不透光率標準以上;檢舉人檢附之照片或影片非於怠速停等、起步、發動、夜間、下雨或路面潮濕時所拍攝
・不可申請:臺東縣環境保護局所屬員工;被檢舉之汽車已報廢、停駛或失竊;檢舉人提供之車號、車種與監理機關車籍資料不符;匿名檢舉者或經查證所留姓名、住址、聯絡電話或電子郵件位址偽冒、虛報或不實;檢舉案件屬虛偽不實;不能依行政程序法為送達;經本局調查認定無污染之虞
・檢舉汽車排放空氣污染物獎勵金:每案 300 元
・申請方式:書面、網路或電子郵件向臺東縣環境保護局檢舉
・重要時間點:獎勵金核發至少每季一次
・注意事項:二人以上先後檢舉同一車號之案件,僅獎勵最先經評定達不透光率標準以上且通知檢驗者
300元
即日起(無公告截止)
身分證明文件、污染事實之照片或影片
文案未提供聯絡電話、地址、服務時間。附件「附表.doc」提供了柴油車黑煙不透光率標準,此為技術標準,非直接申請條件或金額,故不詳列於項目或對象。
資料來源:https://law.taitung.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0495&kw=%e6%aa%a2%e8%88%89#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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