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推動高污染車輛檢舉獎勵制度,鼓勵民眾檢舉排放黑煙的車輛,以改善空氣品質。民眾需在發現污染事件後 15 天內,提供車輛車牌、車種、污染時間地點及照片或影片等證據,向各縣市主管機關提出檢舉。經主管機關評估排煙不符標準並通知車主檢驗後,檢舉人可獲得獎勵。整個審核與獎勵核發流程約需 60 個工作天。檢舉人需提供真實姓名、聯絡方式及身分證字號,且檢舉資料須清晰可辨,並配合後續調查。此制度旨在透過公民參與,共同維護環境品質。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檢舉人需提供真實姓名、聯絡電話及地址;檢舉人需提供身分證字號;檢舉需在觀察到事件後 15 天內提交;檢舉車輛的排煙需經主管機關評估超過不透光標準
・不可申請:檢舉資訊(包括照片、車牌號碼、事件時間地點等)不準確或造假者;檢舉車輛已報廢、停駛或失竊者;檢舉車輛資料與監理機關不符者;檢舉照片或影片在車輛怠速、起步、發動引擎時拍攝者;檢舉照片或影片在夜間、下雨或路面潮濕時拍攝者
・檢舉獎勵金:金額未列出
・申請方式:郵寄、線上或電子郵件向各縣市主管機關提交
・重要時間點:審核、通知車主檢驗及核發獎勵流程通常約需 60 個工作天
・注意事項:檢舉人個人資料將受保護,不會洩露給第三方。檢舉資訊若不準確或造假,可能被禁止參與環境部黑煙車輛抽獎活動,並需承擔刑事或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