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推出「監視錄影系統設備補助計畫」,鼓勵轄內立案公私立幼兒園優化其監視錄影設備,並將攝錄影像保存期限由中央規定的 14 天延長至 30 天。此計畫預計自 2026 年至 2028 年分階段實施,每園最高可獲得 55 萬元補助,以全面提升幼兒園的安全防護。補助項目涵蓋主機儲存容量擴增、室內活動室攝影鏡頭增設及既有設備汰舊換新等,並要求設備符合資安防護設定。各園所申請前需透過家長及教職員說明會建立共識,並依園所班級數核定補助額度。此舉旨在打造更安心、友善的教保服務環境,同時兼顧幼兒、家長及教職員的隱私權益。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全市立案公私立幼兒園;裝設前應透過家長及教職員說明會或多元諮詢方式蒐集意見、建立共識後再行申請
・監視錄影系統設備補助:每園最高 550,000 元
・主機儲存容量擴增:需擴增至 30 日
・室內活動室攝影鏡頭增設
・既有設備汰舊換新
・申請方式:請洽新北市政府教育局幼兒教育科
・注意事項:設備需符合資安防護設定;園內監視器影像僅供特定調查用途,不對外公開;須依規定落實管理及調閱流程,維護幼兒、家長及教職員隱私與肖像權
550,000元
申請:2026/05/08 ~ 2026/07/08;活動:2026/01/01 ~ 2028/12/31
電話:02-29603456 分機 2829 (幼兒教育科);1999 (新北市境內)|地址:(220242)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B1、20、21樓|服務時間:8:30~12:30 13:30~17:30 (固定例假日除外)
文案未列出詳細申請辦法及應備文件清單。活動期間為計畫整體實施期間,非單一申請年度。附件為教育局英文簡介,與本補助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