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提供職務再設計補助,旨在協助身心障礙者、中高齡者、高齡者、失智症者、單側聽損者、精神疾病者及符合特殊教育法所稱身心障礙情事者等特定族群,改善職場工作環境、設備、輔具、工作條件及方法,以促進其穩定就業。每名勞工每年最高可獲 10 萬元補助,特殊需求經專案評估可不受此限。申請人需備妥相關證明文件,透過線上或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雇主、身心障礙自營作業者或身心障礙者,且為經醫療院所診斷為失智症、尚未取得身心障礙證明、有就業意願及職務再設計需求者;雇主、身心障礙自營作業者或身心障礙者(此為一般身心障礙者);雇主或中高齡者本人,該中高齡者年齡介於 45 歲至 65 歲;雇主或高齡者本人,該高齡者年齡逾 65 歲;雇主或勞工本人,該勞工屬因應貿易自由化產業調整支援方案指定產業所屬事業單位;雇主,為協助受美國關稅政策影響產業之失業勞工;雇主或單側聽損者本人,該單側聽損者劣耳聽力閾值在 40 分貝以上,且與優耳聽力閾值相差 25 分貝以上,並未取得身心障礙證明;雇主或精神疾病者本人,該精神疾病者經精神科專科醫師診斷為精神疾病,且未取得身心障礙證明;雇主或符合特殊教育法所稱身心障礙情事者本人,該對象符合特殊教育法所稱之身心障礙,且未取得身心障礙證明
・不可申請:屬職業安全衛生法之雇主法定責任者
・職務再設計補助:每名勞工每年最高 100,000 元(特殊需求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專案評估核准者不在此限)
・改善職場工作環境
・改善工作設備或機具
・提供就業所需之輔具
・改善工作條件
・調整工作方法及流程
・申請方式:線上申辦或洽公立就業服務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