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為鼓勵國內大專校院學生拓展國際視野與實務經驗,推動「學海飛颺」、「學海惜珠」、「學海築夢」及「新南向學海築夢」四項計畫,補助學生赴國外大專校院研修或企業機構實習。本計畫旨在培養具國際觀的專業人才,對象為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設有戶籍的在學學生,並需通過薦送學校的專業及語言能力條件。其中,「學海惜珠」專為經濟弱勢學生設計。補助項目包含國際來回經濟艙機票、國外學費及生活費,例如「學海飛颺」每人可獲 5 萬元至 30 萬元補助。學生無法直接申請,需由所屬學校向教育部提出計畫申請,再由學校進行校內甄選。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於薦送學校同一教育階段就讀一學期以上之在學學生(五年制專科學校應為修讀四年級或五年級學生);通過薦送學校規定之專業及語言能力條件;申請學海惜珠者,應有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定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扶助、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及同一戶籍內具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補助資格
・不可申請:國內及境外在職專班生;同一申請人,同一教育階段,已獲本要點補助一次;同時領取我國政府提供之其他出國補助;未與薦送學校簽訂行政契約書;未於本部核定補助計畫次年 10/31 以前辦妥出國手續並啟程出國研修;在國外就讀期間未滿一學期(季)或實習期間未滿 30 日(赴印尼實習未滿 25 日);於赴國外大專校院研修期間在國外辦理休學;於國外實習期間未保有原就讀學校學籍(未休學)
・學海飛颺(優秀學生赴國外研修):每人 50,000 ~ 300,000 元,補助期限以一學期(季)或一學年為限,項目包括國際來回經濟艙機票款、國外學費及生活費
・學海惜珠(勵學優秀學生赴國外研修):補助期限以一學期(季)或一學年為限,項目包括國際來回經濟艙機票款、國外學費及生活費,實際補助金額依教育部當年度經費預算調整
・學海築夢(赴國外非新南向國家企業、機構實習):選送生實習期間至少連續 30 日(不含交通時日),至多一學年,每人補助至少一張國際來回經濟艙機票款,並得包括生活費;計畫主持人或共同主持人補助以一人為限,生活費支領天數不超過 14 日
・新南向學海築夢(赴新南向國家企業、機構實習):選送生實習期間至少連續 30 日(不含交通時日),至多一學年(赴印尼實習至少連續 25 日),每人補助至少一張國際來回經濟艙機票款,並得包括生活費;計畫主持人或共同主持人補助以一人為限,生活費支領天數不超過 14 日
・申請方式:學生向所屬薦送學校提出申請,由學校統一向教育部申請計畫補助
・重要時間點:選送生至遲應於教育部核定補助計畫次年 10/31 以前辦妥出國手續並啟程出國研修
・注意事項:薦送學校應協助選送生辦理國外實習期間之醫療及意外保險,並依當地國法令規定申請簽證及符合當地勞動條件;薦送學校每年應舉辦行前說明會及經驗分享座談會;鼓勵選送原住民學生及新住民子女赴國外研修或實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