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
・臺北市政府為推廣綠能,提供電動及其他新興能源機車在臺北市公有停車場享有免費停車優惠。這項福利適用於經公路監理機關登記的電動或新興能源機車,可在臺北市的路邊停車格及路外停車場免費停放。然而,為避免車輛久停影響周轉率,路外停車場的免費停放以進場後 3 日為限,超過部分將依各場收費標準計費。欲享有此優惠的民眾,需在出場前至停車場管理室辦理銷單。此優惠將持續至臺北市電動及其他新興能源機車的登記數占比達到 13.5 %為止。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機車經公路監理機關登記為電動或其他新興能源機車;於臺北市路邊停車格或路外停車場停車
・公有停車場免費停車:包含臺北市路邊停車格及路外停車場,路外停車場免費停放以 3 日為限
・申請方式:於出場前至管理室辦理銷單
・注意事項:本優惠適用至電動及其他新興能源機車登記數占比達 13.5 %為止
免費
即日起至電動及其他新興能源機車登記數占比未達13.5%前
實際優惠截止日期為電動及其他新興能源機車登記數占比達 13.5 %時,非固定日曆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