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通 OmniPerks

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學生出國研修或國外專業實習返國後專案性補助計畫

綜合津貼 全台

【主辦單位】

教育部、衛生福利部

【內容簡介】

・本計畫旨在協助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學生,在參加教育部或大專校院選薦的出國研修或國外專業實習後,不因長期居住國外而喪失其福利身分與相關補助。計畫提供學雜費減免、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補助,以及低收入戶就學生活補助,以增進學生開拓國際視野與教育機會。符合資格的學生返國後需向原薦送學校報到,由學校通知戶籍所在地政府辦理後續補助事宜。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當年度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家庭戶內人口;原具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資格,參加教育部學海飛颺、學海惜珠、學海築夢、新南向學海築夢計畫或其他經教育部、大專校院選(薦)出國研修或國外專業實習,不符社會救助法第四條第六項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 183 日之規定,遭註銷資格者;返國後已回原薦送學校報到
・學雜費減免:低收入戶全額減免,中低收入戶減免 60 %
・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補助:低收入戶全額補助,中低收入戶應自付保險費補助 50 %(以全民健康保險法第二十七條基本保險費為限)
・低收入戶就學生活補助
・申請方式:學生返國後向薦送學校報到,由薦送學校主動函知學生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政府(社政單位),並副知教育部
・重要時間點:學校辦理學雜費減免約於上學期 9 月 ~ 10 月、下學期 2 月 ~ 3 月
・注意事項:直轄市、縣(市)政府於查核學生出國超過 183 日時,保留名單於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健保費補助名冊(不刪除該生名單),以利全民健康保險不中斷。學生返國後居住超過 183 日,應主動通知該生得依相關規定重新申請辦理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申請程序。

【注意事項】

文案未列出明確的學生申請期間。文案未列出學生需準備的應備文件。

資料來源:https://www.studyabroad.moe.gov.tw/ckfinder_upload/files/20230111033932.pdf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