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
・環境部提供柴油車排氣定期檢驗免費服務,對象為於中華民國設籍,且曾因不符合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經修復複驗合格或完成改善的柴油車。這些車輛需在修復複驗合格或完成改善的次年起,連續二年每年實施一次定期檢驗。車主應於行車執照原發照月份前後一個月內,至各級主管機關指定之檢驗地點或柴油車底盤動力計排煙檢測站接受檢驗。此項檢驗費用全免,旨在確保柴油車輛的排放符合標準,維護空氣品質。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於中華民國設籍;柴油及替代清潔燃料引擎汽車;曾不符合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經修復複驗合格或完成改善
・柴油車排氣定期檢驗:免費
・申請方式:車主可使用系統之柴動站查詢功能,選擇適合的柴動站,透過線上預約作業完成定期檢驗
・注意事項:檢驗頻率為修復複驗合格或改善後次年起,連續二年每年一次。檢驗期限為行車執照原發照月份前後一個月內。逾期未檢或未依規定複驗者,將處以 500 ~ 60,000 元罰鍰,嚴重者可能註銷牌照。
免費
電話:(02)2339-3250 分機211 (系統服務專線);(02)2311-7722#6321或(02)2339-3250#684|地址:100006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83號|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9:30 ~ 12:00 及 13:30 ~ 18:30 (系統服務專線)
資料來源:https://mobile.moenv.gov.tw/dce/RegularInspection.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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