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推出老舊車輛汰舊換新空氣污染物減量補助,鼓勵民眾及企業淘汰舊型燃油車輛,換購電動車、最新期別柴油車或油電混合動力車。透過此計畫,申請人可將汰換舊車所產生的空氣污染物減量效益,透過媒合平臺出售給有需求的買方,並獲得相應的收購價金。此補助旨在加速車輛電動化、改善空氣品質,並推動國家淨零排放目標。申請人需符合車輛汰換條件,並備妥相關文件向環境部媒合平臺提出申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於補助期間內完成老舊車輛車體回收及車籍報廢手續,並於車籍報廢後 12 個月內購買新車;或於補助期間內購買新車,並於購買新車後 6 個月內完成老舊車輛車體回收及車籍報廢手續;同意將空氣污染物減量效益歸屬中央主管機關;車輛完成汰舊換新後,應於 2 年內至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媒合平臺完成減量效益之媒合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年滿 18 歲(含)以上之中華民國國民或持有中華民國居留證之外籍人士;獨資、合夥或法人
・不可申請:公務機關、公營事業與公立學校所購買之新車
・機車汰換為電動機車:最低收購底價 2,000 元/輛
・汽油小客貨車汰換為電動小客貨車:最低收購底價 5,000 元/輛
・柴油小客貨車汰換為電動小客貨車:最低收購底價 7,000 元/輛
・柴油大客貨車汰換為電動大客貨車:最低收購底價 190,000 元/輛
・柴油大貨車或遊覽車汰換為最新期別柴油大客貨車:最低收購底價 190,000 元/輛
・油電混合動力車(除柴油大客貨車汰換為電動小客貨車外):最低收購底價為上述金額的 50 %
・申請方式:透過環境部車輛汰舊換新抵換媒合平臺線上申請
・注意事項:每輛老舊車輛以申請補助 1 次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