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透過「車輛汰舊換新抵換媒合平臺」提供空氣污染減量效益收購方案,鼓勵車主汰換老舊柴油車輛為新期別柴油車或電動車。此方案由雲林縣政府、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及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等單位擔任收購方,針對符合條件的汰換車輛,提供每輛 190,000 元的收購價金。申請者需透過媒合平臺進行申請,並依各收購方規定,在雲林縣或高雄市進行車輛汰換。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擁有柴油大貨車、遊覽車或大客/貨車;汰換為新期別柴油大客/貨車、電動大客/貨車或電動小客/貨車
・雲林縣政府收購:汰換柴油大貨車或遊覽車為新期別柴油大客/貨車,收購單價 190,000 元/輛,115-116年收購總數 50 輛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收購:汰換柴油大客/貨車為電動大客/貨車或電動小客/貨車,收購單價 190,000 元/輛,115年收購總數 1 輛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收購:汰換柴油大貨車或遊覽車為新期別柴油大客/貨車,收購單價 190,000 元/輛,115年收購總數 13 輛
・申請方式:透過車輛汰舊換新抵換媒合平臺進行媒合申請
・注意事項:每年收購數量依年度開放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