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透過環境部車輛汰舊換新抵換媒合平臺,提供車輛汰舊換新空氣污染減量效益收購價金。此計畫旨在鼓勵臺中市、彰化縣及南投縣的民眾或企業,將舊有的燃油機車、汽油小客/貨車、柴油大貨車或遊覽車汰換為電動車、油電混合車或新期別柴油車,以減少空氣污染。符合資格者可依汰換車輛類型,獲得每輛 2,200 元至 200,000 元不等的收購價金。本系統將依年度開放申請,收購期程自 2025/11/01 起至 2027/12/31 止,每年收購數量將依分年度開放車輛數為主。申請者可透過媒合平臺進行申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收購地區為臺中市、彰化縣、南投縣;汰舊換新車輛類型符合規定
・燃油機車換電動機車:收購單價 2,200 元/輛,收購總數 4,500 輛
・汽油小客/貨車汰換為電動小客/貨車或電動機車:收購單價 5,100 元/輛,收購總數 50 輛
・汽油小客/貨車汰換為油電混合動力車:收購單價 2,550 元/輛,收購總數 100 輛
・柴油大貨車或遊覽車汰換為新期別柴油大客/貨車:收購單價 200,000 元/輛,收購總數 92 輛
・申請方式:透過車輛汰舊換新抵換媒合平臺進行媒合申請
・注意事項:每年收購數量依分年度開放車輛數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