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為鼓勵大型柴油車車主改善車輛排放,推出調修燃油控制系統或加裝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補助計畫。本計畫旨在協助一至四期大型柴油車符合更嚴格的排放標準,減少空氣污染。符合資格的車主,其車輛在調修或加裝防制設備後,若能達到指定排放標準,即可依據車輛期別、調修費用及申請年度獲得不同額度的補助。補助金額依年度遞減,例如 2028 年度最高可補助 20,000 元,而 2025 年度最高可達 80,000 元。申請者需委託經審驗核定的汽車修理業進行調修,並於完成後 30 日內備齊行車執照、身分證明、檢測報告及發票等文件,透過線上或委託修理業向各級主管機關提出申請。本補助計畫受理至 2028 年底,鼓勵車主及早申請,共同為環境保護盡一份心力。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申請補助之大型柴油車,應於調修燃油控制系統或加裝空氣污染防制設備後符合下列各款規定之一:/一至三期大型柴油車調修燃油控制系統後,應符合下列各目規定之一:/低於車輛出廠或進口時所適用之排放標準/黑煙不透光率 1.0m-1 以下/四期大型柴油車於 2025 年期間自主到檢檢測黑煙不透光率逾 1.0m-1 者,調修燃油控制系統後應符合下列各目規定之一:/低於車輛出廠或進口時所適用之排放標準/黑煙不透光率 0.6m-1 以下/加裝空氣污染防制設備後黑煙不透光率 0.6m-1 以下且具改善效果/加裝空氣污染防制設備後黑煙不透光率達 1.0m-1 以下未達 0.6m-1 且具改善效果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一至三期大型柴油車之行車執照車主欄位登記車主;四期大型柴油車於 2025 年至 2028 年期間自主到檢檢測黑煙不透光率逾 1.0m-1 之行車執照車主欄位登記車主
・不可申請:總累計補助金額已逾申請當年度補助上限者
・2023/04/15 ~ 2025/12/31 年度大型柴油車調修燃油控制系統或加裝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補助:/符合第三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一目或第二款第一目規定:總累計調修費用 ≦ 50,000 元者,全額補助,總累計補助金額不得逾 50,000 元/符合第三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目或第二款第二目規定:總累計調修費用 ≦ 50,000 元者,全額補助;總累計調修費用 > 50,000 元者,50,000 元 +(總累計調修費用 - 50,000 元)* 49 % - 已核撥補助金額,總累計補助金額不得逾 80,000 元
・2026/01/01 ~ 2026/12/31 年度大型柴油車調修燃油控制系統或加裝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補助:/符合第三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一目或第二款第一目規定:依調修費用核以補助,金額不得逾 50,000 元/符合第三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目或第二款第二目規定:調修費用 ≦ 50,000 元者,依調修費用核以補助;調修費用 > 50,000 元者,50,000 元 +(調修費用 - 50,000 元)* 49 %,金額不得逾 60,000 元
・2027/01/01 ~ 2027/12/31 年度大型柴油車調修燃油控制系統或加裝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補助:依調修費用核以補助,金額不得逾 40,000 元
・2028/01/01 ~ 2028/12/31 年度大型柴油車調修燃油控制系統或加裝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補助:依調修費用核以補助,金額不得逾 20,000 元
・申請方式:線上申請(https://dvs.moenv.gov.tw/EPARDVWeb/Login/Login10130)或委託經審驗核定且負責調修之汽車修理業向各級主管機關提出申請
・重要時間點:申請補助者應自車輛完成調修燃油控制系統起 30 日內提出申請;各級主管機關應於 2029/01/31 前審定
・補助金額以元為單位,不足一元部分,採無條件捨去,一次撥付;申請期間以申請補助者之申請日期為判定依據;一至三期大型柴油車應於引擎系統、噴射泵浦或噴油嘴補助項目至少擇一實施,且清除積碳為必要實施之項目;四期大型柴油車經自主到檢檢測黑煙不透光率逾 1.0m-1 者,調修燃油控制系統補助噴油嘴更換項目,更換噴油嘴數量應與調修明細所列汽缸總數相同,且清除積碳為必要實施之項目;總累計補助金額為自本辦法施行日起符合第三條第一項規定向各級主管機關申請補助金額合計;2025 年度前申請符合第三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一目或第二款第一目規定之申請補助者,於總累計補助金額上限內,不限申請補助次數;申請補助者,如有再經調修燃油控制系統且符合第三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目或第二款第二目規定者,得於 2025 年內再依本辦法提出申請補助,惟總累計補助金額不得逾申請當年度補助上限;車輛經獲調修燃油控制系統補助後且於保固期限內辦理車輛報廢或車體回收者,需全數繳回所領補助款;於調修燃油控制系統保固期限內,辦理車輛異動變更登記,除撤銷或廢止申請補助者之補助資格外,並追繳已領取之補助款。但以書面檢附車輛異動前後車主切結書(如車輛過戶),報經各級主管機關備查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