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通 OmniPerks

115年度繼續僱用高齡者補助計畫

財經金融 全台 期限 2026-08-31

【主辦單位】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內容簡介】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為鼓勵雇主繼續僱用年滿 65 歲的高齡者,特別推出此補助計畫。凡符合資格的民營事業單位、團體或私立學校,只要持續僱用高齡者達一定比率且期間達 6 個月以上,並維持不低於原有薪資,即可申請。補助項目依計酬方式不同,按月計酬者每月最高可領 15,000 元,非按月計酬者每小時最高補助 80 元,每月最高 15,000 元,最長可領 12 個月。雇主需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提出申請,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為就業保險投保單位之民營事業單位、團體或私立學校;繼續僱用年滿 65 歲之受僱者,達一定比率(依行業別為 20% ~ 30%);繼續僱用期間達 6 個月以上;繼續僱用期間之薪資不低於原有薪資;僱用勞工總人數應至少達 3 人以上;受僱者於年滿 65 歲之前一年底,應已連續受僱達 3 個月以上
・不可申請:政治團體及政黨;所僱用之勞工為雇主之配偶或三親等內親屬者;雇主強制繼續僱用勞工退休、終止投保勞工保險、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或轉換其勞工保險投保單位者;未於規定期限內提出申請;應檢附之文件、資料不齊,經通知限期補正,屆期未補正;雇主有解僱、自願離職、申請退休等終止勞動契約情事;不實請領或溢領;執行內容與原核定計畫不符;未實質僱用高齡者;規避、妨礙或拒絕查核;同一事由已領取政府機關相同性質之補助;違反本辦法或本計畫規定;其他違反相關勞動法令,情節重大
・按月計酬補助:第 1-6 個月每人每月補助 13,000 元;第 7-18 個月每人每月補助 15,000 元,最長 12 個月
・非按月計酬補助:第 1-6 個月每人每小時補助 70 元,每月最高補助 13,000 元;第 7-18 個月每人每小時補助 80 元,每月最高補助 15,000 元,最長 12 個月
・未滿 6 個月不予發給
・依勞動基準法及性別平等工作法等相關法令規定請假,致雇主給付薪資低於核發標準,依實際獲致薪資數額發給
・申請方式: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提出申請
・注意事項:同一營利事業統一編號或非營利扣繳編號之雇主,應將同一編號之僱用人數合併計算,一次提出申請。同一高齡者於同一時期受僱於二位以上雇主,各雇主均得申請並請領補助,但合計不得超過最高金額。各分署應按申請送達受理之時間,依序核發。雇主應建立補助案件檔案備查,並配合受訪查相關事項。補助期間之認定,自繼續僱用之高齡者年滿 65 歲之翌日起算,一個月以 30 日計算;僱用日數未達 30 日者不予列計。

【金額/折扣】

最高15,000元

【期間】

2025/09/01 ~ 2026/08/31

【應備文件】

申請書及繼續僱用計畫書、依法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影本、勞工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投保人數或其他足資證明加保之證明文件、繼續僱用之高齡者原有薪資證明文件、僱用證明文件、薪資證明文件、原核准函影本、領據、請領繼續僱用補助清冊、繼續僱用之高齡者請領補助期間之出勤證明文件、其他經本署或各分署認定有必要提出之文件、資料

【注意事項】

文案未列出聯絡電話、地址、服務時間。活動期間為個別高齡者年滿 65 歲之翌日起算,非固定期間。附件一詳細說明了繼續僱用比率及計算方式,但未完全列入對象條件中,因其為計算細節。附件二、三、四為申請及核銷階段的表單範本。

資料來源:https://www-ws.gov.taipei/Download.ashx?u=LzAwMS9VcGxvYWQvNDUyL3JlbGZpbGUvMTg1MjMvMTQwNzUzLzNkOTBiZTQ3LTJjZmUtNGVkNi1hMGJjLWQ3MjYxMzkzYjQxZC5wZGY%3d&n=57m857qM5YOx55So6auY6b2h6ICF6KOc5Yqp6KiI55Wr5L%2bu5q2j6KaP5a6aLnBkZg%3d%3d&icon=..pdf

在福利通開啟互動版(搜尋更多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