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本頁面說明畢業僑外生在臺灣居留及工作的多種途徑。主要包含三種方式:一是依循一般薪資與工作經驗條件申請;二是透過僑外生留臺工作評點新制申請,此制度綜合考量學經歷、薪資水準、特殊專長、語言能力、成長經驗及配合政府產業發展政策等 8 個項目,累計點數超過 70 點者即符合資格;三是應屆畢業生可申請延期居留,期間免除工作許可申請。此政策旨在留用在臺受教育的優秀人才,簡化其在臺就業流程。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畢業僑外生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符合一般外國人在臺工作專區所列之薪資、學經歷、執業資格等條件;依僑外生留臺工作評點新制申請,且累計點數超過 70 點(評點項目包含學經歷、薪資水準、特殊專長、語言能力、成長經驗及配合政府產業發展政策等 8 項);應屆畢業生,申請延期居留期間免申請工作許可
・依一般薪資、工作經驗等條件申請留臺工作許可
・依僑外生留臺工作評點新制申請留臺工作許可:累計點數超過 70 點者符合資格
・應屆畢業生延期居留期間免申請工作許可
・申請方式:請參考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外國人在臺工作服務網之「申請流程及工作須知」、「申請表件」及「線上申請」
電話:(02)8995-6000|地址:100413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39號10樓|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上午8時30分至下午17時30分
實際應備文件清單、一般薪資與工作經驗條件細節、以及評點制各項目的具體分數標準,頁面均未提供,需參考網站內其他連結。
資料來源:https://ezworktaiwan.wda.gov.tw/Content_List.aspx?n=90B5EEEBE3049C9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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