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政府社會處長青及救助科
・基隆市中低收入老人住宅設施設備補助旨在協助設籍基隆市、年滿 65 歲(含)以上且符合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資格的長者,改善其自有或租借房屋的居住安全。補助項目包含屋頂防水、室內給排水修繕、安全扶手、防滑地板及其他住宅安全輔助器具、設施設備,每戶最高可獲得 100,000 元補助。申請人需在施工前一個月備妥相關文件,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提出申請,經核定後方可施工。70 歲以上獨居或失能長者將優先獲得補助。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設籍基隆市;年滿 65 歲(含)以上;具低收入戶證明或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證明書;申請人自有或租借之現住屋;(若為租用房屋)租賃契約書影本上之剩餘租期應三年(含)以上
・不可申請: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證明)者,應優先申請「身心障礙者生活輔助器具」;租用房屋為三等親以內之直系血親或旁系血親所有;三年內曾重複申請本補助
・住宅設施設備補助:每戶最高補助 100,000 元
・申請方式:逕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辦理
・注意事項:70 歲以上獨居或失能長者優先補助
100,000元
申請書、身分證、印章、低收入戶證明或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證明書、建物登記謄本、工程發票(請款時檢附)、估價單(二張以上,請款時檢附)、施工前、中、後照片乙組(請款時檢附)、施工面積位置圖、申請人郵局存摺封面影印本、(若為租用房屋)租賃契約書影本、(若為租用房屋)房屋所有權人修繕同意書
電話:(02)2420-1122 分機 2211~2212、2219
申請期間為「施工前一個月檢附相關證件提出申請,核定後始得施工」,文案未列出明確起訖日期。
資料來源:https://newrepat.sfaa.gov.tw/home/repat-welfare/detail/2c90e4c76633d6e70166341120530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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