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政府
・嘉義市政府為減輕市民經濟負擔,針對 115 年 1 月 1 日(含)起出生,且父或母設籍嘉義市六個月以上的新生兒,提供自費篩檢費用補助。此補助限於新生兒出生滿 48 小時且哺乳滿 24 小時的第一次採血,並僅限嘉義市生產醫療院所提供的 10 項自費篩檢項目。每名新生兒可補助 1 次,最高核實補助 1,000 元。符合資格的父母在檢查前填妥申請書及證明文件,繳費時提交給醫療院所,即可直接扣除補助金額。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115 年 1 月 1 日(含)起出生新生兒;出生滿 48 小時,且哺乳滿 24 小時的第一次採血
・申請對象(符合任一即可):新生兒之父設籍嘉義市六個月以上;新生兒之母設籍嘉義市六個月以上
・新生兒自費篩檢費用:每名新生兒補助 1 次,最高 1,000 元,核實補助,限嘉義市生產醫療院所提供之 10 項自費篩檢項目
・申請方式:新生兒父母於檢查前填妥申請書及證明文件,繳交費用時提交予醫療院所,由醫療院所直接扣除補助金額
・注意事項:合約醫療院所名單請參考嘉義市政府衛生局網頁
1,000元
即日起至經費用罄為止
新生兒之父(母)身分證影本、本市生產醫療院所開立之收據(加蓋「含新生兒篩檢自費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