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花蓮縣政府為協助0918地震重災區(玉里鎮、富里鄉、卓溪鄉、瑞穗鄉及萬榮鄉)內受損的一般住家建築物進行修繕,提供修繕救助金。申請對象為建築物主體、雜項工作物或其設備有毀損者,且需提供稅籍或門牌證明。申請人應檢附財產損失救助申報書向鄉鎮公所提出申請,經村里幹事會同村里長會勘初核、戶政事務所複核造冊後,由花蓮縣政府建設處撥付救助金至指定金融帳戶。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0918 震災重災區(玉里鎮、富里鄉、卓溪鄉、瑞穗鄉及萬榮鄉)內一般住家之建築物主體、雜項工作物或其設備有毀損(傷)者;須提供稅籍證明或門牌證明
・不可申請:以詐欺、詐術或其它不正當方法獲取救助金,經查證屬實者;提供偽造、變造文件獲得救助金,經查證屬實者;同戶或同址重複申領救助金,經查證屬實者
・修繕救助金:金額詳見「0918 震災戶災損項目修繕救助金金額表」
・申請方式:向鄉鎮公所申請,經村里幹事會同村里長會勘(驗)初核後送戶政事務所複核造冊,再送花蓮縣政府建設處辦理撥款
・重要時間點:本計畫自公告日起至 2022/12/31 止,花蓮縣政府得視實際需要延長
・注意事項:經費由「花蓮縣重大災害民間賑災捐款專戶」帳戶支付
即日起至 2022/12/31
花蓮縣 0918 震災區內財產損失救助申報書
實際修繕救助金的詳細項目及金額標準在文案中提及的「0918 震災戶災損項目修繕救助金金額表」中,但該表未提供。文案提及「公告日」但未提供具體日期,申請期間起始日以「即日起」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