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江縣政府文化處為鼓勵學術界投入馬祖文化研究,特別推出「馬祖研究」補助計畫。此計畫旨在豐富馬祖學術文獻,提升文化議題的學術水準。補助對象涵蓋國內公私立大學校院的碩、博士研究生,以及三年級以上的大專學生,鼓勵他們針對馬祖的歷史人文、地方特色產業、民俗藝術、節慶或自然景觀等議題進行專題研究。通過審核的博士生可獲 100,000 元、碩士生 20,000 元、學士專題組 10,000 元。申請人需於每年 8 月 31 日前備妥申請書、研究資料及相關證明文件,寄送至連江縣政府文化處藝文推廣科。申請者須確保研究計畫為原創且未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並同意無償授權文化處為公益宣傳推廣目的使用研究成果。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國內公私立大學校院相關研究所之碩、博士研究生(碩博士論文研究);於申請截止日前二年內通過論文口試取得學位者(碩博士論文研究);國內大專校院之三年級以上之在學學生(大學專題研究);將於本年度 8 月 31 日前完成者(大學專題研究);每人限參加 1 隊(大學專題研究,團體組隊);應指定其中 1 名成員作為隊伍之代表人(大學專題研究,團體組隊);經代表人就讀學系同意後提案申請(大學專題研究,團體組隊);每一團隊須有 1 名於同校任教之專任教師擔任指導老師(大學專題研究);指導老師須親自簽名並填寫身分證字號(大學專題研究)
・不可申請:曾依本要點提出申請者;已獲其他經費獎(補)助者;同一計畫已獲本處補助一次者;申請人/同一隊伍已提出 1 個提案者;研究所學生(大學專題研究);無法取得或未檢附授權證明者(涉及第三人智慧財產權);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者(需返還補助金且 2 年內不得再申請)
・博士學位:每名獎助 100,000 元(以獎助 1 名為原則)
・碩士學位:每名獎助 20,000 元(以獎助 3 名為原則)
・學士專題:每名(組)獎助 10,000 元(以獎助 4 名(組)為原則)
・申請方式:寄送連江縣政府文化處藝文推廣科
・重要時間點:補助名單於每年 10/15 前公告
・注意事項:資料不全或逾期者不予受理;申請資料及附件概不退還;通過審定補助者需檢送著作 10 冊及電子檔 1 份,採一次撥款;個人所得稅依稅法規定代扣;逾期未請款且無合理原因者廢止補助,次年度不得提出新申請案;智慧財產權由申請者所有,但需無償授權本處為公益宣傳推廣目的使用;受補助者應擔保其申請計畫及作品無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情事,如有侵權需負賠償責任並返還補助金,且 2 年內不得再提出申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