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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中小企業創新研究獎勵(SBIR)

財經金融 全台

【主辦單位】

經濟部中小企業及新創發展署

【內容簡介】

・經濟部中小企業及新創發展署推動中小企業創新研究獎勵(SBIR)計畫,鼓勵中小企業投入創新技術與產品研發,以帶動產業創新、擴大民間研發投資,並提升臺灣中小企業的競爭力及促進經濟發展。本計畫分為三階段:第一階段為先期研究與規劃,第二階段為研發與詳細規劃,第三階段為加值應用。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的企業皆可申請,依不同階段與申請類型(個別企業或研發聯盟)提供不同額度的研發補助。
・申請對象(須全部符合):已依法律完成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的企業;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實收資本額 100,000,000 元以下,或經常僱用員工數未滿 200 人
・第一階段(先期研究與規劃)個別企業申請:計畫執行期間最長 6 個月,每案補助上限 1,000,000 元
・第二階段(研發與詳細規劃)個別企業申請:計畫執行期間 6 個月以上,最長 2 年,每年補助上限 5,000,000 元,2 年總計補助上限 10,000,000 元
・第二階段(研發與詳細規劃)研發聯盟申請:計畫執行期間 9 個月以上,最長 2 年,每年補助金額為聯盟成員數乘以 5,000,000 元以下,2 年總計補助金額為聯盟成員數乘以 10,000,000 元以下,最高上限 30,000,000 元
・第二階段加值應用(Phase II+)個別企業申請:計畫執行期間 6 個月以上,最長 1 年,每案補助上限 5,000,000 元
・第二階段加值應用(Phase II+)研發聯盟申請:計畫執行期間 9 個月以上,最長 1 年,每案補助金額為聯盟成員數乘以 5,000,000 元以下,最高上限 25,000,000 元
・研發聯盟申請案,原則上每家中小企業限參與 1 項研發聯盟計畫

【金額/折扣】

最高30,000,000元

【聯絡方式】

電話:0800-888-968|地址:臺北市中正區杭州南路一段 15-1 號 3 樓

【注意事項】

頁面為英文內容,已翻譯為中文。文案未提供明確的申請期間或活動期間。應備文件僅說明申請內容需描述的重點,未列出具體文件清單。頁面有兩處補助金額表格,已採用第二個較詳細的表格內容。

資料來源:https://sbir.org.tw/en#bo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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